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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契约
【大纪元6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敦砚、童涵旎/综合报导〕高雄市一名黄姓女子,自91年起以父亲名义,向“宏慈国际生命事业公司”签订生前契约,按月支付入会费及年费长达8年,黄女父亲于今年5月去世,她要求公司办理后事,没想到该公司尤姓负责人竟于一周前卷款潜逃,使她手上的契约成为废纸,损失12万余元。
165专线提醒民众,签约前应查证公司是否为合法登记的合法经营者;签约时,消保会对于生前殡葬服务,订有定型化契约范本,消费者应审视条款内容;签约后,业者应将收取费用的75%交付信托业管理,同时应公布其管理状态,供消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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