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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饭店住宿券订使用期限 消基会: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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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20日电)消基会调查发现,福华、老爷、美仑、台中中信等多家知名饭店住宿券违规记载使用期限,逾期需补差价,违反礼券定型化契约规范,消费者可不予理会,或向消基会申诉。

交通部公告观光旅馆业商品(服务)礼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2007年4月1日起生效,但消基会接获申诉案件却不减反增。

消费者最常遇到的情况是买了住宿券未马上使用,一段时间后却发现过期,或是饭店倒闭。消基会统计,自2007年4月以来,这种住宿券形同“废纸”的申诉案已有30件。

消基会抽查10家旅馆住宿券,发现10家业者都未遵守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而且全都注记依规定不得记载的使用期限,100%不合格。

消基会表示,这10家违规业者包括老爷大酒店、福华大饭店、美仑大饭店、六福客栈、江南渡假村、台中中信饭店、华王大饭店、约客顶级汽车旅馆、台中商旅、怡兰精品旅馆。

消基会副董事长苏锦霞表示,这10家业者的住宿券大部分加注使用期限 1年,且10家业者均注明“逾期需依现场规定补差价使用”。

苏锦霞说,限制使用日期及加价,均已违反礼券不得记载事项,属于无效限制,消费者可以不理会;若业者坚持过期需加价,消费者可以向消基会申诉、要求解约,甚至可以提出诉讼。

不过,消基会表示,目前违反礼券定型化契约不得记载事项规定,并无明确罚则,对业者来说是不痛不痒;为提高约束力,行政院消保会已提案修订消保法,未来若违规,将对业者处以新台币 2万至20万元罚款,盼立法院尽快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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