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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廉政委员盼重裁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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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29日电)台北地院昨天进行扁案言词辩论,全案9月11日将宣判。民进党廉政委员会多名委员今天批评检方做良心审判,主张廉政会应重新讨论前总统陈水扁的裁决案。主委张天钦表示尊重。

陈水扁坦承未诚实申报竞选结余款并汇款海外一案,2008年10月9日民进党廉政委员会裁决,陈水扁已构成违反廉政行为;虽已完成退党程序,但未来若就相关案件一审判决有罪时,中央党部应以等同除名方式处理后续事宜。

廉政委员会部分成员昨天观看陈水扁与检方的言辩过程,4名廉政会委员中午受访表示,检方在做良心、道德审判,就严格证据法则,检方所提论点证据力薄弱;且台北地院对陈水扁3次延押裁定多是政治性语言,扁案审理过程中,程序有严重瑕疵。

一名廉政委员表示,根据总统马英九所签署的“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规定,任何因刑事指控被逮捕或拘禁的人,有权在合理的时间内受审判或被释放。等候审判的人受监禁不应作为一般规则。台北地院3次延押裁定已违反这项国际人权公约。

另一名廉政委员表示,去年廉政委员会作出裁决时,陈水扁已先行宣布退党,不是民进党党员,因此廉政会是“建议”党中央应等同除名,但综观扁案审理近一年的过程,她认为廉政会有必要重新讨论此案。

针对部分委员建议重新讨论陈水扁裁决案,张天钦表示尊重;他说,程序上,下个月廉政会开会,只要有人提案就会讨论;至于廉政会何时开会?他说,尚未决定,要看大家的时间许可再决定。

张天钦说,扁案的诉讼进行因资讯不全,难以判断案情全貌,但是台北地院3次延押陈水扁的裁定,不论在制度上或裁定内容都违反正当程序原则,有明显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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