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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部检讨12重大案件 提40项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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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8日电)台湾法务部今天公布“重大弊案检讨及制度改进方案”报告,列出前总统陈水扁贪渎案等12件社会瞩目重大案件,归纳13项检察官遇到的困境,17项检察与行政缺失及40项改进措施。

行政院中央廉政委员会今天开会讨论法务部的“重大弊案检讨及制度改进方案报告”与国防部“肃贪防弊检讨及制度兴革方案报告”。王清峰于会后记者会表示,感受国防部彻底调查及弊绝风清决心,法务部与国防部的联合专案小组未来也将常设化。

12项重大案件除陈水扁案,还有侦审中的前第一家庭友人黄芳彦洗钱案、北投缆车弊案、前国防部后备副司令袁肖龙贪渎案、南部科学工业园区减振案、高雄捷运案(公开六标部分)、前中兴银行案(违规贷款予特定集团)、力霸与东森案、元大京华证券案、博达案,判决无罪的重大案件则有高捷案(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部分)及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

王清峰说,从这些案件看到台湾很丑陋的一面,但也看到奋起反贪的一代。

法务部提出的改进措施包括研议在贪污治罪条例增订“不违背职务行贿罪”、研议增订骚扰证人罪、诉讼目的外使用证据资料罪、藐视法庭罪、修正金融七法的“犯罪所得”计算方法及追征追缴抵偿不法所得规定、创设驳回羁押声请的“即时抗告”制度、建立加速法院审理机制、研议引进有罪羁押及增订电子监控制度。

法务部研修的因应对策也建议研修卫星广播电视法,要求制播新闻及评论应符合事实查证及公平原则。

王清峰表示,相信媒体都希望报导及评论客观公正,若有不实或虚构,相关当事人依“国际更正权公约”要求相对的更正报导非常正常,这不是箝制言论自由。她强调,绝对尊重媒体自由,但若逾越媒体自由应受尊重的程度或违法,法制国家就要依法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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