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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案 警称晚报案 强盗变窃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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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邱俊福、王述宏/台北报导〕“强盗案”超过2天就自动降级为“窃盗案”?台北县赖姓女子遭歹徒伏击痛殴、抢走财物,住院、休养7天后报案,派出所副所长竟说“强盗、伤害只有‘2天’的时效性,如今只能以窃盗案受理”。


赖姓女被害人遭歹徒殴打与强盗财物的案发地。(自由时报)

赖女事后向警界朋友求证,才知所谓的“2天报案时效”,根本是鬼扯;警界人士指出,若此说成立,那所有刑案全数自动“降级”,强盗变窃盗、窃盗变遗失,杀人变伤害、伤害变没事,全国治安岂不一片大好?

*警:报案人只说被打*

被指控将刑案降级的,是新店分局安和派出所副所长朱建中。他昨天强调,从未说过强盗案报案时效2天,是赖女报案时仅说被打,才以伤害案处理。

在北县新店经营家族食品加工的37岁赖女说,3年前因生意关系结识詹姓男子,2人曾吃饭、看电影,男方表达追求之意,但她觉得对方生活复杂而拒绝,不料詹某不仅放话恐吓,还派人跟踪她,甚至向她的男友放话,令她相当害怕。

赖女说,今年6月25日晚间7时许,她倒车驶进加工厂的车库,突有歹徒以木棍抵住车库铁门,挥拳痛殴她,再抢走内有5、6000元的钱包逃离。

新店分局安和派出所据报派员前往处理,赖女被送慈济医院诊疗,住院2天期间,警方询问她是否曾和人结怨或有超车纠纷,却不制作笔录。

赖女出院,在家休养5天后赴派出所报案,赖女陈述,派出所副所长朱建中竟说“强盗、伤害只有‘2天’的时效性,现在只能以窃盗受理”,赖女信以为真,但她的男友坚持报案,新店警方才切割式受理伤害罪,却未依法处理“强盗罪”。

赖女说,害怕对方再对她不利,盼警方全力逮捕强盗她的暴徒,并揪出幕后教唆者。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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