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枉被告

台立院三读 DNA鉴定让冤案被告有机重判
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未来受冤枉的被告可以新的DNA鉴定技术与方法,声请法院重新判决。立法院会下午三读通过“刑事案件确定后去氧核糖核酸鉴定(即DNA鉴定)条例”,三读条文规定,有罪判决确定后,未来被告可提请原审法院同意,将证据送交再鉴定,求得再审或翻案的机会。若受判决人已死,可由配偶、直系血亲、三等亲内的旁系血亲、二亲等内的姻亲或家长、家属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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