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國湧:1919年3月26日夜

傅國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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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日訊】這是一個普通不過的日子,北京的春夜寒意依然,沒有什麼月白風清,北京大學發生的一件看起來似乎無足輕重的事,卻對以後的歷史轉折產生了無法估計的影響。那一夜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後世的人早已不曾了了,即使在重要的當事人之一湯爾和第二天(3月27日)的日記中也只有簡單的一句話:「昨以大學事,蔡鶴公及關係諸君來會商,十二時客始散,今日甚倦。」

相隔近十六年,另一位當夜在場的胡適讀到這篇日記後,重提舊事,他於1935年12月23日寫信給湯爾和說:

「此夜之會,先生記之甚略,然獨秀因此離去北大,以後中國共產黨的創立及後來國中思想的左傾,《新青年》的分化,北大自由主義的變弱,皆起於此夜之會。獨秀在北大,頗受我與孟和(英美派)的影響,故不致十分左傾。獨秀離開北大之後,漸漸脫離自由主義者的立場,就更左傾了。此夜之會,雖有尹默、夷初在後面搗鬼,然孑民先生最敬重先生,是夜先生之議論風生,不但決定北大的命運,實開後來十餘年的政治與思想的分野。此會之重要,也許不是這十六年的短歷史所能論定。可惜先生不曾詳記,但有月日可考,亦是史料了。」

讀到這裏,雖然我們還不大明白發生了什麼事,但大凡有點歷史感的人都會感到這是一個重要的夜晚,信中涉及的人物,我們也並不陌生,獨秀就是《新青年》創辦人、「五四運動的總司令」陳獨秀,孟和是陶孟和,他們和胡適都是安徽人。尹默是沈尹默,夷初是馬敘倫,蔡鶴公、孑民就是北大校長蔡元培,他們和湯爾和都是浙江人。 胡適接著說:「先生試讀四月十一日記末行,可知在當時獨秀與先生都知三月廿六夜之會之意義。」湯爾和4月11日的日記最後有這樣的記載:「五時後回寓,……途中遇陳仲甫,面色灰敗,自北而南,以怒目視,亦可口西已。」

陳獨秀為何對他怒目相向?3月26日夜的真相到底如何?胡適在五天後(12月28日)寫給他的信中說得就比較清楚了:

「八年{指1919年}的事,我當時全無記載。三月廿六夜之會上,蔡先生頗不願於那時去獨秀,先生力言其私德太壞,彼時蔡先生還是進德會的提倡者,故頗為尊議所動。我當時所詫怪者,當時小報所記,道路所傳,都是無稽之談,而學界領袖乃視為事實,視為鐵證,豈不可怪?嫖妓是獨秀和浮筠都幹的事,而『挖傷某妓之下體』是誰見來?及今思之,豈值一口虞?當時外人借私行為攻擊獨秀,明明是攻擊北大的新思潮的幾個領袖的一種手段,而先生們亦不能把私行為與公行為分開,適墮奸人術中了。

當時我頗疑心尹默等幾個反復小人造成一個攻擊獨秀的局面,而先生不察,就做了他們的『發言人』了。」

其實,陳獨秀已被國民黨當局判刑8年,正在南京獄中,前塵往事都如雲煙過眼,他也沒有再提起當年的那些事。可認真的胡適忘不了這一切。1936年1月2日,他寫信給湯爾和,又一次談及此事: 「獨秀終須去北大,也許是事實。但若無三月廿六夜的事,獨秀儘管仍須因五月十一夜的事被捕,至少蔡、湯兩公不會使我感覺他們因『頭巾見解』和『小報流言』而放逐一個有主張的『不羈之才』了。

我並不主張教授不妨嫖妓,我也不主張政治領袖不妨嫖妓,——我覺得一切在社會上有領袖地位的人都是西洋人所謂『公人』(Public men),都應該注意他們自己的行為,因為他們的私行為也許可以發生公眾的影響。但我也不贊成任何人利用某人的私行為來做攻擊他的武器。當日尹默諸人,正犯此病。以近年的事實證之,當日攻擊獨秀之人,後來都變成了『老摩登』,這也是時代的影響,所謂歷史的『幽默』是也。」

胡適的判斷不是沒有道理的。假如陳獨秀沒有離開北大,他是不是會急遽左傾,否定「德」、「賽」先生,迅速邁向組黨之路?甚至是不是會親自到大世界撒傳單,這些恐怕都還是未知數呢。但是,歷史不會有假如。1919年3月26日夜,一切都已決定,陳獨秀不可能再留在北大,以後發生的一切都已無法倖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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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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