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3日訊】 十大信用卡糾紛類型出爐,根據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的調查顯示,從民國89年6月到民國90年6月中,共接獲296件的信用卡申訴案件,其中包括信用卡遺失遭冒用、偽造信用卡、遭冒名申請信用卡等。為了確保消費者的信用,消基會呼籲消費者在發生信用卡問題時,得立即處理,並確認聯合信用卡徵信中心的紀錄。
消基會指出,信用卡糾紛案中以信用卡遺失被盜用的比例最高,占了4成,許多消費者在信用卡遺失後,除了被盜刷之外,還出現被冒用預借現金的情況。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委員蘇錦霞表示,由於現在銀行多採取利用信用卡可預借現金的方案,讓消費者在輸入密碼之後,便可以先向銀行申請現金週轉,但如果信用卡遺失後,這項服務卻成了消費者與銀行間最大爭執的問題。
蘇錦霞表示,消費者遺失信用卡,馬上採取掛失的步驟,即使信用卡被盜刷,銀行多會自行吸收被盜刷的金額,所以這方面爭議不大,但在非消費簽卡方面,由於預借現金不在失卡零風險的適用範圍內,而且只要持有信用卡與密碼便可預借現金,銀行方面不易辨識是否遭冒用,所以容易造成糾紛。所以蘇錦霞建議消費者,如果不用使用此服務,便以書面取消的方式,向發卡銀行取消預借現金的功能。
目前為止,取消聯合信用卡徵信中心的資料,必須透過持卡人、發卡銀行與法院間的判決,手續十分繁瑣,消基會表示,雖然消費者因為被冒用、盜刷等等因素導致逾期未繳款,但在與發卡銀行釐清後,一定要向法院、聯合徵信中心確認債信問題,避免未來發生不便。 (https://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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