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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留情 琳賽羅涵免吃牢飯

2010-10-24 01:25 中港台時間|10-24 01:3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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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4日訊】 (據民視新聞報導)好萊塢問題女星琳賽羅涵,暫時免吃牢飯了,加州法官昨天裁決,讓琳賽繼續留在勒戒中心接受勒戒,但如果藥檢時她膽敢缺席或是沒過關,就要把她送進大牢。

24歲的琳賽,8月因為違反酒駕案的假釋規定,入獄13天,9月又2次驗毒未過,檢方原本求處6個月徒刑,但3個星期前,琳賽主動到棕櫚泉附近的勒戒中心報到,法官於是決定網開一面,給琳賽最後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雖然暫時躲過了牢獄之災,不過琳賽的勒戒療程,要到2011年1月3日才會結束,這下子她必須在勒戒中心過新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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