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倒人不顧而去 一男子被判入獄5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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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05日訊】溫哥華一名男子被控於5年前駕車撞倒人後不顧而去,該男子週五在溫哥華省級法院被判入獄5年半。
  
事發於5年前,11月11號凌晨1時後,3名途人於西HASTINGS街正橫過馬路前往一間酒吧時,被35歲被告PAUL ANTUNES,駕駛著一輛保時捷多用途汽車撞倒,事後更是不顧而去。
  
一名35歲姓黃的華裔男子當場死亡,另外,一名31歲男子JOHN LARKIN嚴重受傷,10日後傷重死亡,而一名姓陳的華裔女子受傷但仍然生還。事發後發現肇事汽車被棄置於現場附近。
  
被告於去年6月被控2項疏忽引致他人死亡,1項刑事疏忽導致身體損傷以及3項撞倒人後不顧而去總共6項罪名成立。週五於溫哥華省級法院被判入獄5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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