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耀傑:個人主權與現代公民

張耀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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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漱溟曾經斷言,中國文化是早熟的。而在事實上,中國文化不僅是早熟的,同時也是早衰的。細讀歷史的人不難發現,早在大明王朝,漢民族已經墜入不可救藥的末世困境。異族入侵的滿清王朝,只是用野蠻落後的鐵血精神,延續了漢民族的末世命運。青年學者吳鉤,在他的新書《隱權力》中,所描述的正是明清兩代的末世風景。

一、明清兩代的隱權力

「隱權力」概念的提出,源於吳鉤對於吳思所提出的「潛規則」概念的進一步思考。按照吳鉤的理解,一個正式、合理的權力結構,應該是在縱向上規定權力的層級,在橫向上分立權力的界別的「井」字形結構。中國社會很早就出現了這種成熟的科層制,但中國的權力運作,卻時有反常。

譬如說,身居高位的長官,為了辦好某件事情需要向小吏行賄。乾隆皇帝「推心待之,毫無肘掣」的寵臣福安康,打勝仗之後到主管財政的戶部報銷軍費,部吏竟然向他索要好處費一萬兩銀子。理由是:「戶部的會計才十幾人,而您的賬簿有好幾麻袋,等我們全部核對好數目,恐怕要一兩年,到時候皇上的熱情已過,會不會爽快批准就難說了,不如趕快做好。但要趕快就需多請人手,要多請人手就需多花銷。」

再譬如說,乾隆、嘉慶兩朝的封疆大吏勒保,在成都府充當正六品的通判,也就是主管糧運、督捕、水利的副市長期間,因為不討上司喜歡,每次到上級衙門排班參見、稟報公事時,都無人理睬。他為此感到非常鬱悶,因為家裏太窮,只好忍氣吞聲堅持下去。有一年,他的老朋友就任四川總督,在正襟危坐地接見完其他官員之後才叫到他的名字,而且一見面就破口大罵。勒保事後回憶說:「總督越罵,我越歡喜,因為這個待遇,顯然表明總督不將我當外人。……從此,成都的官員每次見了我,都是逢迎歡笑,爭著與我套近乎。我勒三爺還是當初的勒三爺,官場炎涼之態,言之可歎!」

基於上述事實,吳鉤分析說:假設通判的正式權力值是100,由於勒保之前受同僚排斥、上司冷落,他實際能行使的權限很可能只有50;但現在他與地方一把手的關係如此親密,同僚轉而要與他套近乎,他的實際權力值可能將漲到150。這部份並非由科層結構設定、而是由人情關係創造出來的權力,就是「隱權力」。用一個等式來表示:實際權力=正式權力+隱權力。

除了錯綜複雜的人情關係,違背人情的道德高調,同樣可以成為一種威懾性的隱權力。明朝的清官忠臣海瑞,在貪污成風的嘉靖、萬曆年間,竟然建議恢復明太祖朱元璋時代的律法:凡貪污八十貫以上的官員,要處以剝皮實草的酷刑。此舉通過佔據大明王朝的正統道德的制高點,在道義上確立了自己戰無不勝的主動權。

與奉天承運的專制皇帝登基之前要祭拜天地神祇一樣,蘇州知府桂超萬,就任之前要先到城隍廟「報到」。等到「信鬼神,好淫祀」的昭文縣民眾,藉著從金總管廟、劉猛將軍廟、李王廟、周神廟得來的「天意」,採取暴力方式抗租行兇的時候;桂超萬不僅帶兵鎮壓了「打兇租」的民眾,還把當地民眾所信奉的金總管廟、劉猛將軍廟、李王廟、周神廟的神靈塑像,捆綁起來送到城隍廟接受懲罰。等級森嚴的神靈體系,為桂超萬的血腥鎮壓提供了強有力的神道資源。

正是隱權力無所不在、無孔不入的滋生蔓延和無限擴張,架空敗壞了明清兩代的政權基礎。宣統元年(1909年),大清最後的中流砥柱張之洞去世,臨終之際吐出四個字:「國運盡矣!」兩年之後的辛亥年即宣統三年(1911年),在吏治腐敗的長年浸蝕以及各省的離心運動中,武昌新軍的幾聲槍響,結束了滿清政權的專制統治。

二、甘受奴役的身份特權

通讀《隱權力》一書,作者吳鉤在生動活潑、妙趣橫生的夾敘夾議中,並沒有正面解答最為根本的一個問題:明清兩代隱權力的癥結何在?

在筆者看來,自從秦始皇推行郡縣制以來,中國社會在長達2300多年的時間裏,一直是只有君權沒有民權,或者說是只有專制君主家天下、私天下的個人主權,而沒有也根本不承認其他國民自私自利的個人主權的君主奴役制社會。隱權力歸根到底是被傳統儒學禮教「存天理,滅人欲」的神道天理絕對壓制,以至於不能夠正當主張和公開追求自私自利的個人主權的一部份個人,委曲求全甚至於甘受奴役地依附於專制君主的政權體系,所爭取到的一種見不得陽光的特殊私權;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身份特權。這一點在異族統治的滿清王朝,表現得最為突出。

清代以州縣為初級政區,置知州、知縣等「正印官」為行政首長,州縣官代表專制君主行使權力時,所依賴的是一個半公半私的行政系統。這一系統由幕友、家丁、書吏、差役等四種人員組成。其中的幕友即師爺,由州縣官私人聘用。家丁由州縣官僱用或任用兄弟、子侄、內親、女婿等親戚充當。書吏、差役僅僅是名義上的「公人」。按照編制,每州縣的「六房」典吏只有十多個名額,各州縣實際僱用的編外「散書」多達上百人至數百人。「三班」差役按編制不過幾十人,各州縣實際僱用的編外「白役」多達數百人乃至上千人。這些書吏、差役的僱用,基本上採取「父以是傳子,兄以是傳弟」的世襲或裙帶制度。

清代州縣經手徵收的所有稅費,理論上都是國家財政收入,部份上繳國庫,部份存留州縣作為公共經費。但是,由於家天下、私天下的專制君主的貪得無厭,留給州縣支配的財政收入被屢次核減,往往不及明代的四分之一,各州縣因此有多項必不可少的支出沒有合法來源,其中包括幕友、家丁、書吏、白役的薪金收入;官差、兵差、皇差等各種臨時性的差役費用;上級官僚的固定攤派等等。在這種情況下,滿清政府不得不默許州縣官到法律框架之外去攫取各種見不得陽光的陋規收入;州縣官也不得不默許幕友、家丁、書吏、白役各顯神通,收取法律框架之外的見不得陽光的陋規收入。久而久之,這種見不得陽光的隱私衝動及權力運作,必然導致整個社會甘受奴役的人性敗壞。

關於中國人在滿清王朝統治下的甘受奴役,魯迅在《隔膜》一文中介紹說:「滿洲人自己,就嚴分著主奴,大臣奏事,必稱『奴才』,而漢人卻稱『臣』就好。這並非因為是『炎黃之胄』,特地優待,錫以嘉名的,其實是所以別於滿人的『奴才』,其地位還下於『奴才』數等。」

同樣是沒有個體主權的「奴才」,直接依附於本族君主的滿族大臣,可以名正言順地享受到許多「奴才」式的身份特權。而「地位還下於『奴才』」的漢族大臣,只能享受到次一等的「奴才」式的身份特權。人身依附於特權大臣的幕友、家丁、書吏、差役,又可以享受到更次一等的「奴才」式的身份特權。與官員和官府沒有人身依附關係的草根平民,只能處於被任意剝奪和奴役的被動地位。正是由於這個原因,直到中華民國建立之後,魯迅還要在《我談「墮民」》中,介紹那些捍衛自己甘受奴役的身份特權的「墮民」:

「我還記得民國革命之後,我的母親曾對一個墮民的女人說,『以後我們都一樣了,你們可以不要來了。』不料她卻勃然變色,憤憤的回答道:『你說的是什麼話?……我們是千年萬代,要走下去的!』就是為了一點點犒賞,不但安於做奴才,而且還要做更廣泛的奴才,還得出錢去買做奴才的權利,這是墮民以外的自由人所萬想不到的罷。」
在《燈下漫筆》中,教育部僉事魯迅,還談到自己在沒有生存保障的情況下,不得不有所依附的甘受奴役:「但我當一包現銀塞在懷中,沉墊墊地覺得安心,喜歡的時候,卻突然起了另一思想,就是:我們極容易變成奴隸,而且變了之後,還萬分喜歡。假如有一種暴力,『將人不當人』,不但不當人,還不及牛馬,不算什麼東西;待到人們羨慕牛馬,發生『亂離人,不及太平犬』的歎息的時候,然後給與他略等於牛馬的價格,有如元朝定律,打死別人的奴隸,賠一頭牛,則人們便要心悅誠服,恭頌太平的盛世。為什麼呢?因為他雖不算人,究竟已等於牛馬了。」

三、個人主權與黨國體制

總而言之,在專制君主家天下、私天下的最高權力,不受制度性的量化與約束的情況下;或者說是在以人為本、人人平等、自私自利、獨立自主的個體主權,得不到制度性保障的情況下;見不得陽光的隱權力,是各級官員以及他們的私人親信,奪取和分享「奴才」式的身份特權的必然選擇。要徹底破解這種見不得陽光的隱權力,唯一的路徑選擇,就是正大光明地爭取自私自利、獨立自主的個人主權的健全個人,像歐美國家的現代公民那樣,以奉公守法的負責任態度,制訂出一整套以人為本、保障人權的憲法條款、法律程序和制度規則;從而把包括君主在內的所有政府公務人員,以及他們所掌握的公共資源和公共權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在憲政陽光的照耀之下;與此同時也要把所有個人自私自利的權利追求,正大光明地限制在不損害他人權利及公共利益的合法範疇之中。

像這樣的憲政民主制度,在辛亥革命爆發之後的1911年11月3日,曾經由滿清政府的資政院,以《憲法重大信條十九條》的名義制訂和頒布過。到了1912年3月11日,又由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以《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名義頒布實施過。但是,依據「臨時約法」初步建立的憲政民主的制度框架,先被孫中山等國民黨人,以「二次革命」的名義加以敗壞;後被想當皇帝的袁世凱進一步加以敗壞,再後來又被以專政的名義徹底顛覆。《憲法重大信條十九條》中所明確規定的「皇帝之權,以憲法所規定者為限」,到了現行「憲法」裡,卻變成了沒有限制也無法限制的既堅持又代表。換言之,在當下中國大行其道的,恰恰是見不得陽光的黨國體制的隱權力。

當下的中國社會,主要是藉助於來自蘇俄的共產理論打造出來的。當下中國的改革開放,主要是藉助於來自香港、日本、美國、歐洲、台灣、韓國、新加坡等國家及地區的外來投資開創出來的。當下中國的社會制度,需要的是藉助於歐美各國已經健全成熟的憲政民主制度,來進行一系列的改革完善。但是,要想真正啟動憲政民主的制度改革,最具根本性的先決條件,是要擁有足夠多的像當年的梁啟超、宋教仁、胡適、蔣夢麟、蔡元培、王雲五,以及台灣的雷震、殷海光、蔣經國那樣,既自私自利、獨立自主又奉公守法、勇於負責的主權個人即現代公民。

健全的制度歸根到底是要由健全的個人及其團隊來創建的,同時也總是要被不健全的個人及其團隊所破壞的。從自我健全的既要自利自利又要奉公守法的制度建設做起,才是腳踏實地地逐步破解包括隱權力在內的所有不健康因素和不健康力量的著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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