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陽明:以中共政權的量刑標準定共匪的罪行(5)

杜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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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0月24日訊】中共不許人民提出任何疑義,不許人民以任何形式發洩對共產黨的不滿,即使是中共自己做過的事情並且被肯定的,一旦人民以其人之道詰問其人之行時,政治迫害將會隨之降臨。

中共在每一個關鍵時期都會樹立一個樣板,號召和鼓勵全黨、全軍、全國人民學習,用中共的話來說: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毛賊東語錄「為人民服務」中的張思德「平凡得不能再平凡」,同時代的人都比他事跡感人,我參加過許多人的追悼會,悼詞形式雖然有點千遍一律,但主人翁做過的好事遠比張思德光輝,為什麼他們默默無聞?

張思德死前也是默默無聞,死後數十年被當做偶像頂禮膜拜,號召全國人民學習,如果張思德真有那麼優秀,而且就在延安,與毛賊東近在咫尺,當初為什麼沒有發現,反而在死後若干年被毛賊東的走狗發現?只能有一個解釋,中共在偽裝沒有被徹底揭露前具有巨大的能量,中國人民被中共黨文化洗腦到愚蠢地盲從,中共如果敢說「煤是白的」,它可以在一夜之間將全國的煤,不惜工本地用塗料、顏料、石灰水刷白。當時中共迫切需要騙取全國人民的信任,到處張貼為人民服務的宣傳牌,抬出張思德、雷鋒是政治的需要,是黨文化的需要。

中共在發動竊國戰爭前,也樹立過不少偶像,正面戰場的典型有趙一曼、董存瑞、黃繼光……地下鬥爭有永不消逝的電波中的李俠,黃埔怒潮中的王孝和……,我們知道王孝和是鐵桿共匪,組織過無數次的工潮,他與國民黨政權是你死我活、勢不兩立的階級鬥爭,而且身份已經暴露,無法再隱瞞,王孝和被國民黨鎮壓,是兩黨不可調和的政治信仰造成的。兩黨對王孝和的死會有不同的評價。

至少王孝和還能請律師,公開開庭,並且在庭上慷慨陳詞,進行辯護,怒斥國民黨政府是個不講理的政府亂殺人。我是個訪民,沒有組織背景,沒
有政治信仰,僅僅因為上訪被中共政治迫害,計有:

1、監視居室,24小時不間斷。
2、貼身看守,限制行動自由,4~8人輪番看守。
3、無傳訊通知的傳訊無數次,24小時以上連續詢問的有3次
4、最高信訪窗口——二辦以誣陷我是盲流打工的名義非法遣送17天,關在昌平遣送站、徐州遣送站。
5、四次刑事拘留、一次治安拘留。
6、一年半勞動教養。
7、二年半勞動改造。

共產黨不准我按照本人意願聘請律師,強行安排鮑奇川律師做我的免費代理人,像這樣的政府花瓶工具根本不可能為我認真辯護。整個官司結束後,我沒有拿到任何庭審材料,我出獄後,3年內鮑奇川始終避而不見。

在整個庭審期間,原、被告雙方的證人都沒有出現作證,更沒有出示過任何物證,庭下坐著數十名清一色的公安及政府工作人員。當我履行自己辯護權利時,審判長華賽英下令法警奪走我的辯護狀。華賽英敲響法槌判我2年半徒刑的理由居然是樹叢內小便、不買車票、子虛烏有的打陳光傑。

二審前,我向鮑奇川律師明確表示,二審不公,我將當堂呼喊「打倒中國共產黨」,鮑奇川將我的表示賣給中共,二審時我被反拗雙臂成噴氣式,審判員匆匆宣讀完裁定書,我即被腳不點地地拎出審判庭,我僅僅來得及罵一句「畜生」,中共根本不會像國民黨審判王孝和那樣,留有公開審判、從容應對、慷慨陳詞的機會。我的冤案是在中共最高層,至少是市委市府的指令下,利用公權力製造的。

中共政權各級代理人污蔑我上訪中行為過激,我在上訪中行為是(穿穿狀衣、喊喊口號)憲法和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與王孝和幫助中共竊國,顛覆政府的行為相去十萬八千里,如果我應該遭受牢獄之災,那麼王孝和應該打入十八層地獄,共產黨應該打入十八層地獄。

(責任編輯:鄭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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