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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科高鐵減振案 台監院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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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5日電)監察院調查發現,國科會辦理南科高鐵減振工程案,為不符資格的廠商量身訂作,放寬資格限制,還佯以專利權,採限制性招標與廠商獨家議價,嚴重違反利益衝突,今天通過糾正案。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周陽山、陳永祥、李炳南提案,糾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陳永祥受訪指出,此案從頭到尾,只能用「亂、亂、亂」來形容,沒有一件事做好、偷工減料、設計錯誤,工程雖已完工,但「幾乎沒有減振效益」,目前仍有6個仲裁和司法的案子正在進行。

糾正案文表示,國科會辦理減振技術服務案,未依採購法訂定廠商資格條件,疑為某特定廠商量身訂作,放寬資格限制,導致不符資格的廠商得標,該廠商「既不具工程專業,亦無工程實績及經驗」,國科會主事草率,自毀立場,「本案所有弊病均由此開端」,違法失職,難辭其咎。

糾正案文指出,國科會辦理減振技術服務案,減振工法未經專業審查確認,就貿然提出下階段的減振工程統包案,而且佯以專利權,簽請行政院同意採用限制性招標與減振技術服務案廠商獨家議價,辦理減振工程統包案採購,嚴重違反利益衝突,破壞採購公平合理秩序,有重大違失。

糾正案文表示,南科管理局配合上意,違背職責,從寬訂定資格條件,讓不具工程設計及營造施工資格的減振技術服務案廠商,取得減振工程統包案;又採獨家承攬方式,容許廠商將全部工程對外分包,行違法轉包之實,獲取高額不法利益,嚴重損害國家利益及政府形象。

陳永祥指出,得標廠商鴻華公司在減振工程統包案決標金額約新台幣80億元,但其中包括土建營造、減振連接器訂製安裝、彈性減振材訂製等三大核心工程都分包出去,這部分金額約45.74億元,也就是說,「重要工程都轉包了,得標廠商也沒做到什麼東西,就可以拿30億元左右」。

陳永祥說,像減振材本來要用天然合成橡膠製作,但廠商卻偷工減料,用回收廢輪胎加工製作,南科管理局沒發現,而是由檢調查出,到底南科管理局是故意放水還是監督不周,也讓人質疑。

陳永祥指出,此案沒有針對失職官員提出彈劾,是因為司法程序還在進行當中,待司法判決定讞,再看是否有充分的彈劾理由,不過,此案的行政違失相當明確,所以查案監委先就相關機關提出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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