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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
【大紀元7月13日訊】 (大紀元記者朱孝貞台灣台北報導)新北市稅捐處自7月1日起,可幫新北市民眾計算房屋稅額,民眾只要買賣房屋,稅捐處將主動開出房屋稅單給原屋主,買賣雙方不需自行計算持有期間該繳的房屋稅額。
官員說,目前民眾在買賣房屋時,買賣雙方會協議各自負擔稅負,契稅大都由買方負擔,土地增值稅由賣方負責繳納;至於房屋稅,由雙方協調各自應負擔的稅金,但稅捐處會在課稅年度把稅單寄給新屋主,由屋主負責繳稅。
7月開始,新北市稅捐處會在房屋移轉時,根據原屋主持有時間,主動計算原屋主應負擔的房屋稅。
新北市官員指出,這項措施是因應5都升格而修改作業規定,全台已有近20個縣市實施,除了5個直轄市,還包括桃園、新竹、宜蘭、雲林、嘉義、花蓮等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