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7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宗原多倫多編譯報導)這週一開始,安省每對想要離婚的夫婦將必須出席一個替代法庭的說明會,並且將能夠選擇在離婚之前達成調解協議。
安省檢察長賓利(Chris Bentley)表示,新的規則將有助於緩解安省家庭法院系統的一些壓力,並將為那些希望離婚的民眾節省時間和金錢。
他說,「一家人上法庭並打官司,可能會是極其的昂貴,需要大量的時間並且可能很大程度上損害兒童和這兩位當事人的感情。」
夫婦將必須出席說明會之後,才可以在法院提交離婚訴訟。
如果說明會之後他們仍然要上法院打官司,他們將可以選擇去參加由總檢察長辦公室組辦的調解會議,來解決他們之間的分歧。
儘管處理過程分成了兩個步驟,一些法律界人士認為,該倡議並不像所期望的那樣有效。
據CBC報導,安大略合作律師協會會長兼家庭律師Judith Huddar表示,說明會沒能及時的給那些考慮離婚的民眾提供選擇。
她說,在人們已經聘請了律師,開始法律訴訟的程序之後,他們才被告知還有其他的選擇,這讓他們倍感沮喪。
Huddart支持在所有法庭強制實行該提議,她說當第一時間提供給想要離婚的夫婦更多的信息時,將是一個更有效的方式,來減少省級法庭處理此類案件的數量。
她說,這項新措施將只適用於那些已經開始了打官司程序的民眾。她估計,第一次到法院聽證會,通常要支付約5,000元的律師費。
賓利表示,省府一直試圖通過在網上提供有關離婚訴訟的其它選擇的更多信息,解決此昂貴的訴訟問題。
他還說,他並不指望新方案會為其辦公室或法院節省任何費用。該方案是專門為希望離婚的夫婦節省時間和訴訟費,雖然最終可以節約多少費用不容易估計。
為了強制在所有法庭實施此方案,總檢察長辦公室每年將多花260萬,使此方案的每年總成本達到800萬。但賓利稱,這些額外的成本並非來自省府額外的撥款,而是他的辦公室自行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