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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蘋果未告知買主保證權利

2012-10-01 09:08 中港台時間|10-01 09:0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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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日報導】(中央社台北1日電)德國「明鏡週刊」(Der Spiegel)引述信函披露,歐盟司法執委芮丁(Viviane Reding)針對蘋果(Apple)作業方式,致函區域內國家消費者保護部長。

「明鏡週刊」引述信中內容報導,蘋果「疏於告知消費者,根據歐盟法律,他們自動且免費擁有2年保證。」

芮丁呼籲各國消費者保護部長,花更多時間瞭解這個議題。

蘋果在答覆「明鏡週刊」詢問時指出,蘋果公司網站上有一專頁,詳述歐盟消費者保護法細節。

彭博社試圖聯繫倫敦蘋果發言人赫利(Alan Hely),未能聯繫上對此發表評論。(譯者;中央社劉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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