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漁民為何成「海上孤兒」?

中國海域漁權被出賣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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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06日訊】(新紀元週刊299期,記者文龍報導)中國有著長達1萬8000公里的海岸線,然而近海漁場因過度捕撈和環境污染而荒蕪,外海漁場則被間諜的一紙協定劃歸韓國而消失。迫於生計,中國漁民冒險闖入他國海域非法捕魚,淪為無處可去的海上孤兒。

近日中國漁民與韓國海警再次爆發激烈衝突,導致中國漁民一人死亡另有十多人被抓。這次事件並沒有嚇住非法捕撈的中國漁民,韓國海警仍然在與他們進行著海上「戰爭」。

中國有著長達1萬8000公里的大陸海岸線,然而中國漁民面臨的現狀是近海漁場荒蕪,外海漁場消失。迫於生計,越來越多的中國漁民冒著被抓的危險、頂著「海盜」的罵名,不斷闖入他國海域非法捕魚。「靠海吃海」的中國漁民,已淪落為無處可去的「海上孤兒」。

漁民下海難 上岸更難

中國的渤海漁場、舟山漁場、南海沿岸漁場和北部灣漁場,以前被稱為中國的四大漁場。如今,中國專家承認,由於漁業資源極度匱乏,這四大漁場實際上已經名不符實。

今年9月中旬,在第二屆中國海洋經濟投資洽談會上,多個海區的專家和船長預言,受過度捕撈和環境污染兩大「元兇」影響,今年出海將維持薄利甚至出現虧損。不少漁船被迫停止出海甚至「提前休漁」。

以山東威海為例,威海市海洋與漁業局《全市一季度漁業經濟形勢分析》中的數據顯示,2012年一季度,漁船停港率高達八成以上,最多時超過九成,是停港漁船數量最多的一年,漁民「提前休漁」的現象比往年更加突出。

對絕大多數中國漁民而言,他們面臨著共同的困境:下海難,因為近海無魚可打,遠海有魚不能打。然而上岸更難,因為如果棄船改行,回到村裡無地可種,他們不知道該幹什麼,不知道以何為生。

海水污染讓中國近海成「死海」

雖然有著漫長的1萬8000公里大陸海岸線,但是,隨著工業排放的大量污水、廢水流入大海,導致附近沿海水域嚴重污染,給魚類正常繁殖造成毀滅性的打擊。特別是2011年夏天中國渤海19-3油田持續數月的漏油事故,更使中國貧瘠的海域雪上加霜。

《經濟參考報》日前報導,廣東省一位從事近岸捕撈的船長接受該媒體採訪時說,本地許多傳統漁場已經滅絕了,四大魚種(馬鮫魚、帶魚、大黃魚、小黃魚)的數量已經急劇減少。過去一次出海順利的話能捕到幾百公斤大黃魚,現在一年只能捕到幾尾,大黃魚已經從上個世紀90年代的每斤近百塊錢,漲價到如今每斤四、五千塊錢。馬鮫魚雖不至於如此「瀕危」,但旺季每次出海也只能抓到三、四十斤,遠小於十多年前的兩三百斤。

還有報導說,嚴重污染已造成渤海荒漠化,近三分之二的海洋生物品種滅絕;而尚未滅絕的品種,種群數量也呈幾何級數銳減;產卵場污染面積達100%;過去盛產的對蝦、黃花魚、鯧魚、鳳尾魚、梭魚等,幾乎斷檔或瀕臨絕跡。

「絕戶網」造成「海洋荒漠」

中國漁民使用的「絕戶網」大魚小魚一起抓,特別是每年魚類產卵繁殖的「休魚」季節,不少漁民照樣出海捕撈,政府部門對此也沒有具體嚴格的管理,這種「一掃光」政策導致中國海域魚量急遽減少,出現了一片片廣渺的「海洋荒漠」。

山東省海洋水產研究院原院長陸叔鋅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山東省傳統漁業資源遭到嚴重的破壞,個體越來越小,年齡趨向於一齡魚。中國對蝦年產量最高曾達到四萬噸,根據近幾年的資源調查,年產量只有7000噸。鱍魚從上個世紀70年代的捕獲主體三齡魚,到90年代的二齡魚,再到現在的一齡魚。

實際上,韓國以前也遭遇過因為濫捕導致無魚可捕的境況,但是韓國政府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在沿岸經濟海域放養各類魚苗,放養結合,同時對沿岸漁民給予補助金,並減少漁船數量。特別是韓國有著嚴格規定,低於一定標準的魚類嚴禁捕撈。幾年後,韓國沿海魚類再次獲得大豐收,並形成了放養與打撈結合的良性循環。

反觀中國,雖然近海的漁業資源幾乎枯竭,但漁船的數量卻在持續增長。據悉,2001年《中韓漁業協定》生效時,中國的漁船數量約為51.5萬艘。到了2010年,中國漁船總數已近100萬艘。

外海捕撈如同搏命

韓中兩國2001年簽訂《中韓漁業協定》之前,中國漁船可以在韓國漁場進行捕撈,但簽約後需交錢獲得漁業許可證才能每年進行一定數量的捕撈,辦一個漁業許可證不但要繳納數十萬元,而且極難申請。

資料顯示,協定生效的第一年,中國有2796艘漁船獲准進入韓國管轄海域作業,兩年後,這一數字減少到2531艘。這一限制遠遠無法滿足中國漁民的要求,因為中國的漁船達百萬之眾。

在近海無魚可打的情況下,中國漁民被迫冒著生命危險遠赴外海非法捕魚,為了躲避抓捕,他們往往選擇惡劣的天候條件下進入他國海域捕魚,「中國海盜」自此而生,隨之而來的是,他們面臨著被抓捕和巨額罰款,甚至會付出船毀人亡的代價。

今年8月28日,在超強颱風「布拉萬」襲擊下,兩艘中國漁船山東威海市「粵江城漁91104」號和「粵江城漁91105」號,在韓國濟州海域觸礁,33名漁民中6人死亡9人失蹤,其餘18人獲救。

韓國海警分析,上述悲劇本來不應該發生。因為韓國海警方面規定,颱風來臨時,在濟州附近捕撈的中國漁船可以暫時到韓國附近港口躲避。當時韓國海警反覆向他們喊話,勸他們到附近的韓國港口躲避颱風。但是他們沒有理會韓國海警的呼叫,在距附近港口1.8公里處拋錨。

韓國海警分析,這兩艘中國漁船不入韓國港口躲避颱風,是因為他們在韓國海域非法捕撈,擔心遭到韓國方面查獲。在颱風襲擊下,導致了船毀人亡的悲劇。

《中韓漁業協定》被指出賣中國海域漁權

在中國涉外漁業糾紛中,以中韓兩國衝突最為頻繁、嚴重。據韓國方面統計,過去五年間中國漁船因非法捕撈共被罰款達490.53億韓元(約4438萬美元),自2001年韓中兩國的《漁業協定》生效至今,中韓兩國漁業糾紛愈演愈烈,因非法捕撈而被韓國查扣的中國籍船舶多達4628艘。

2001年6月《韓中漁業協定》把中國漁民傳統公海漁場割讓給韓國90英里,簽署這個協定簡直喪權辱國。圖為中韓漁業協定水域示意圖。(取自何新博客)

2001年6月《韓中漁業協定》生效以後,開始出現中國漁船被韓國驅逐的情況。在此以前,中國漁船在韓國12英里領海之外作業是不受制止的。後來變成了最長為海岸 100英里以內的排他性經濟水域(EEZ)的作業的配給,中國漁船的漁場相對縮小了90英里。也就是說,《中韓漁業協定》把中國漁民傳統公海漁場割讓給韓國90英里!而韓國漁民在魚汛期間遠程到「榮成」海域捕撈卻仍然暢通無阻!

有分析稱,這個協定讓中國漁民喪失了祖祖輩輩賴以維生的傳統漁場,簽署這個協定簡直就是「匪夷所思」、「喪權辱國」。

《中韓漁業協定》是2000年8月由中韓兩國外交部門簽訂的,於2001年生效。從表面上看,這一協定的水域劃分方式合理,但事實上在中國所劃定的海域,魚類資源遠遜於韓國。這種不合理的協定,成為「吸引」中國漁民進入所謂韓國「經濟專屬區」的關鍵誘因。

中國國內有評論認為,這個協定明顯對中國不利,是一個明顯的賣國協定,它把中國漁民進入兩國領海之間的一大片國際公海捕魚的權利抹煞掉了,致使中國漁民的傳統捕撈區域被大面積壓縮。

從傳統意義上講,韓國的對馬、大小黑山、濟洲島等水域,長久以來一直是中國漁民的傳統外海漁場。《中韓漁業協定》導致舟山漁民失去了至少30%的外海漁場,還有25%的漁場作業受到嚴格限制,近萬餘艘漁船陷入無海捕魚的困境。也使山東半島周邊的中國漁區及經濟專屬區域被壓縮到最小範圍。

有中國專家認為,中韓雙方簽訂的這個《中韓漁業協定》,非但未緩解中韓之間的漁業爭端,反而使這種爭端愈演愈烈。中韓兩國有必要重新坐下來進行漁業資源談判。

中韓漁業簽協定背後的間諜案

《中韓漁業協定》中最關鍵的內容是被標誌為過渡水域的中介海區。根據該協定,被劃為過渡水域的地方在協議生效五年後,即2005年後,成為兩國各自的專屬經濟區。而恰恰那一大片被標誌為韓國過渡水域的地方,在歷史上一直是中國漁民的傳統捕魚區,2005年後卻自動成為了韓國的專屬經濟區。

中國全國政協委員何新在2011年向有關部門提議重新審查《中韓漁業協議》,他在提議草案中說,「《中韓漁業協議》實際是一個犧牲中國重大利益的不平等條約。不僅使得中國蒙受漁業損失,由於該協議基本按照韓方主張的利益範圍劃定經濟海域,使得山東半島周邊的中國漁區及經濟專屬區域被壓縮到了最小範圍。蘇巖礁本是中國領土,也被劃為過渡區。甚至晚清甲午戰敗後,中國的沿海經濟海域也未損失如此程度!」

實際上在這個協定背後,還隱藏著一樁中共外交史上的最大恥辱——當時與韓國談判的一個中方主要談判官是中共駐韓大使李濱。據報,李濱是被韓國成功策反的間諜,正因如此,《中韓漁業協定》事實上存在欺上瞞下,廉價犧牲國家利益的嚴重問題,也使中國沿海漁民深受其害。

李濱是中共外交系統目前發現的最高級別的間諜,十幾年來為韓國以及美國提供了眾多外交機密。中國國防大學戰略研究所所長、解放軍少將金一南,去年在一次演講中,披露了中共軍政高層多年來一些不可告人的祕密,其中就包括中共原駐韓國大使李濱的間諜案,這是中共外交史上的奇恥大辱。

金一南說:「外交部朝鮮事務特使李濱,給我們極大的醜聞。李濱只判七年、八年,不能多判,判輕一點。我們說,為了什麼?為了保留我們的面子,全世界你放眼看,哪一個國家的大使做別人的特務。」◇

本文轉自第299期【新紀元週刊】「焦點新聞」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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