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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Google 愛瘋隱私不保

2012-02-18 10:42 中港台時間|07-31 13:4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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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8日報導】(中央社台北18日電)根據1項研究,Google公司違反使用者的線上隱私權選擇,此舉促使1個消費者權利促進團體去函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要求對這個全球人氣最旺的搜尋引擎採取行動。

根據史丹佛大學(Stanford University)安全實驗室(Security Lab)與網路暨社會中心(Center forInternet and Society)17日公布的研究,Google公司(Google Inc. )藉著運用其DoubleClick廣告網絡,一再閃躲蘋果公司(Apple Inc. )iPhone和iPad主要網路瀏覽器Safari的隱私權設定。

除了Google外,這項研究還指名Vibrant Media Inc.、Media Innovation Group LLC以及PointRoll Inc.這3家廠商在迴避隱私權設定。

史丹佛研究生梅爾(Jonathan Mayer)在研究中提到:「蘋果的Safari網路瀏覽器預設會把第三方cookie擋掉。Google與Vibrant Media蓄意規避Safari的隱私權功能。」

Cookie可用來追蹤使用者的網際網路活動,加以阻擋的用意是讓它們無力追蹤。

消費者保護組織(Consumer Watchdog)隱私權計畫主持人辛浦森(John Simpson)在致函FTC的信件中說:「設定擋下第三方cookie的Safari使用者以為他們不會被追蹤,不過在用戶見不到的擬態元素作祟下,DoubleClick卻可以佈下追蹤用cookie,此舉明顯有違偏好設定預設值。」

Google傳播暨公共政策資深副總裁惠特史東(Rachel Whetstone)在電郵聲明稿中表示,Google已著手將廣告cookie從Safari瀏覽器移除。

惠特史東說:「重點是要強調這些廣告cookie不會收集個人資料,即使在其他瀏覽器也一樣。」

史丹佛這項研究發現先前已由「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披露。

Google今年開始在Google+會員的搜尋結果中使用這套社群服務的資料,並公布將自3月1日起生效、涵蓋旗下大多數產品的新版隱私權政策。

這套新政策將讓Google得以提供更多的針對性廣告,和臉書(Facebook Inc.)較勁的意味濃厚。(譯者:中央社尹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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