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負其兄 即遭惡懲

作者:嚴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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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水人間不可無,
也須陰騭兩相扶。
時人不解蒼天意,
枉使身心著意圖。

話說,明代浙江衙州府地區,有兄弟二人,哥哥名叫王春,弟弟名叫王奉。弟兄各生一女。哥哥王春的女兒,名喚瓊英;弟弟王奉的女兒,叫做瓊真。

瓊英許配本郡一個富家潘百萬之子潘華,瓊真許配本郡蕭別駕之子蕭雅,都是自小聘定的。瓊英年方十歲,母親先喪,父親繼歿。哥哥王春臨終之時,將女兒瓊英,托與其弟,囑付道:「我並無子嗣,只有此女,你把她當做嫡女看成。待其長大,好好嫁去潘家。你嫂嫂所遺房奩衣飾之類,盡數綻她。有潘家原聘財禮置下莊田,就把與她做脂粉之費。莫負吾言!」囑罷氣絕。殯葬事畢,弟弟王奉,將侄女瓊英接回家中,與女兒瓊真作伴。

忽一年元旦,潘華和蕭雅不約而同,一起到王奉家來拜年。那潘華,生得粉臉朱唇,如美女一般,人都稱玉孩童。蕭雅一臉麻子,好似飛天夜叉模樣。一美一醜,相形起來,那標緻的,越覺美玉增輝;那醜陋的,越覺泥塗無色。況且潘華衣服 炫麗,有心賣富,脫一通,換一通。那蕭雅是老實人家,不以穿著為事。常言道:「佛是金裝,人是衣裝。世人眼孔淺的多,只有皮相,沒有骨相。王家若男若女,若大若小,哪一個不欣羨潘小官人美貌,如潘安再出。暗暗地顛唇簸嘴,批點那飛天夜叉之醜。王奉自己也看不過,心中很不快樂。

不一日,蕭別駕卒於任所,蕭雅奔喪,扶柩而回。他雖是個世家,累代清官,家無餘積,自別駕死後,日漸消索。潘百萬是個暴富,家事日盛一日。王奉忽起一個不良之心,想道:「蕭家甚窮,女婿又醜。潘家又富,女婿又標緻。何不把瓊英、瓊真暗地兌轉,誰人知道?這樣就能不教我親生女兒瓊真,在窮漢家受苦。」

主意已定,到臨嫁之時,將自己的親生女兒瓊真,充做侄女,嫁與潘家,哥哥所遺衣飾莊田之類,都把她去。卻將瓊英,反為己女,嫁與那飛天夜叉為配,自己薄薄備些妝奩嫁送。

瓊英但憑叔叔做主,敢怒而不敢言。誰知嫁後,那潘華自恃家富,不習詩書,不務生理,專以嫖賭為事。父親累訓不從,氣憤而亡。潘華更無顧忌,天天與無賴小人酒食遊戲。不上十年,把百萬家資,敗得罄盡,寸土俱無。丈人屢次周給他,如炭中添雪,全然不濟。結末迫於凍餒,瞞著丈人,要引渾家去投靠人家為奴。王奉聞知此信,將女兒瓊真,接回家中養老,不許女婿上門。潘華流落他鄉,不知下落。

那蕭雅,長得雖然粗糙,卻勤苦攻書,後來一舉成名,直做到尚書地位。其妻瓊英,被朝廷封為一品夫人。

有詩為證:


目前貧富非為準,
久後窮通未可知。
顛倒任君瞞昧做,
鬼神昭鑑定無私!

看官,你道為何說這王奉嫁女一事?只為世人僅顧眼前,不思日後,只要損人利已。豈知人有百算,天只有一算。你心下想得滑碌碌的一條路,天未必隨你走哩!

所以,奉勸諸位:還是平日行善為高!

(以上據明代《兩縣令竟義婚孤女》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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