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8月14日訊】 卑詩省高等法院星期一裁定,警方對一名司機進行的路邊酒精檢測無效,相應的駕駛禁令也被撤銷,同時認定政府的酒精檢測儀報告無效。
高院法官在裁決中表示,依據機動車輛法案,不僅機動車總監的核准檢測儀器報告無效,同時先前的裁判依據該報告而支持駕駛禁令的裁定,也被認定錯誤。
根據法庭文件,Angela Lichun Buhr早前被警方路邊截查,因為被警員判定駕駛奇怪而要求進行酒精檢測。依據卑詩法令,司機可進行2次醉酒檢測,最後可取其中讀數最小的結果。Angela Lichun Buhr進行了2次檢測,一次結果顯示未通過酒精檢測,另外一次結果未予記錄。
Angela Lichun Buhr因此接到駕駛禁令,她對結果不服提出上訴,質疑警方檢測時,氣溫低於酒精檢測儀的理想範圍。依據現場開出駕駛禁令的警員的記錄,當時檢測儀的溫度為攝氏9度。而酒精檢測儀使用手冊則指出,在攝氏10度以下或40度以上的氣溫環境下,儀器無法啟動讀數。
法庭文件顯示,一位裁判員在審查上訴時,支持了警方開出的駕駛禁令。裁判員認為,沒有證據顯示檢測儀的實際功能會受溫度影響,而溫度即使過低、影響到檢測精確性,也並不能推翻醉酒駕駛的結果。
然而高院法官Richard Goepel否決了先前的裁定,並表示,即使政府的檢測儀報告認定有效,他依然會推翻對女司機的駕駛禁令,因為裁判員沒有考慮檢測儀的使用說明書。 ◇
責任編輯:易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