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高官受審 粵法院與檢察院「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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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6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張頓綜合報導)日前,江派窩點深圳再次傳出醜聞。中共廣東省高院就廣州檢察院對廣州中院提出的抗訴,即認為廣州中院在一審中未把中共深圳市原政協副主席黃志光給寺廟的100萬元認定為受賄行為進行二審。

廣州檢察院對廣州中院提出抗訴

據大陸媒體導,6月10日,廣東深圳市原政協副主席黃志光(正廳級)受賄案在廣東省高院二審,黃志光稱,一審法院對該項事實的判決合理。法院稱,該案將擇日宣判。

去年12月20日,廣州中院一審以「受賄300餘萬元,非法持槍7支」,判處深圳市原政協副主席黃志光有期徒刑14年、並沒收財產50萬元。

隨後檢方提出抗訴。檢方認為,黃志光在任汕頭市委書記期間,於2008年9月收受深圳市金光華實業集團公司董事長李亞鶴給予的現金人民幣100萬元,以其子黃偉的名義捐給海豐縣蓮花山雞鳴寺,並為李亞鶴的公司參加汕頭市項目提供幫助,理應是受賄。

去年廣州檢方指控,廣東深圳市原政協副主席黃志光在擔任深圳市寶安區委書記、汕頭市長、汕頭市委書記期間,涉嫌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賄送的財物共550多萬元,為公司老闆、「拜把兄弟」及其下屬在工程承包、項目投標、職務陞遷上謀取利益。

在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中,有兩單受賄案未列入廣州中院的審理中,其中包括黃志光捐給寺廟的100萬元。

黃志光,1954年生,廣東海豐人。1971年10月,在廣東省寶安縣裝卸運輸公司當工人;1991年10月,升任深圳市運輸局副局長一職,此後先後升任深圳寶安區委副書記、區委書記。2003年5月調任汕頭,先後任汕頭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市委書記。2010年5月,黃志光調任深圳市政協副主席。

江派窩點深圳接連出事 被敲打

深圳是江派重要窩點之一,江澤民姘頭黃麗滿等人曾長期經營深圳。現任市委書記王榮是由江澤民當年空降深圳,據傳王榮是江澤民妻子王冶坪的外甥。

日前隨著習江鬥的不斷升級,深圳醜聞接連不斷曝光,不斷被當局敲打。

6月9日,中共喉舌《人民網》報導,深圳市國稅局下屬的金水灣渡假村位於大鵬半島的海岸線,這裡成為系統內部官員少數人的「後花園」,內有別墅16棟以及一棟集住宿、餐飲等綜合性服務項目於一體的綜合樓,佔地面積5.6萬平方米,按四星級酒店標準設置,房間價格從660元至別墅12,800元不等。

報導稱,這裡一般普通人很難訂到房間,只接待系統內官員及各種會議,並且可以多開發票。

6月10日,中共喉舌《新華網》論壇刊文「坐擁16棟海濱別墅,誰在和中央禁令叫板」稱,公共資源海灘居然成了人家的後花園,圈起來搞內部接待,稅務局變成接待局?到底哪些人在這裡開會?是不是奢侈消費?16棟別墅專門用來搞內部接待,顯然是在和中央禁令叫板。

4月8日,《新華網》曝光「天威視訊」內幕交易窩案。「天威視訊」內幕交易發生在王榮主政深圳期間。據悉,「天威視訊」的出台是深圳市委的「政治任務」。

3月下旬,廣東茂名爆發萬人抗議PX項目運動,當局出動大批武警、特警暴力清場,血腥鎮壓。獲悉,茂名PX項目涉周永康集團在廣東高層利益鏈黑幕;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當時到了廣州在背後撐腰,周永康的餘黨才大膽鎮壓。

(責任編輯:孫芸;覆核編輯: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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