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6月03日訊】6月2日,聯邦法庭法官布雷爾(Charles Breyer)駁回了舊金山「蝦仔」周國祥的代理律師要求重審周案的請求。舊金山中國城前致公堂堂主周國祥於今年1月被陪審團認定其敲詐勒索和謀殺罪名成立,被判終生監禁。
周國祥於2014年3月在一次聯邦調查局(FBI)的突襲行動中被捕,他被指控是致公堂黑幫堂會的老大,從事包括洗錢、販毒、販賣走私武器等非法活動,他還被控是殺害前任致公堂堂主梁毅的幕後真凶。
對於周國祥的調查,始於梁毅被殺一案。但案件的主要突破口,則得益於一位裝扮成東部黑手黨成員的聯邦探員成功打入致公堂,並得以接近周國祥身邊的圈子。此次臥底行動為時達5年之久,此次臥底行動也讓當時的加州華裔參議員余胤良(Leland Yee)因賄賂等罪落馬。
周國祥的律師要求聯邦法院重審的理由,是法官僅8名周國祥支持者出庭作證,而起訴方出庭的證人則達46名,他們認為法官有意限制周國祥辯方證人,是為不公,因而要求法官重審。
布雷爾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周國祥的律師最初提供了70名目擊證人,之後減少到49人,但他們並未提出這些證人出庭的正當理由,而且他們的證詞重複。布雷爾表示,一個話題上他只能允許有一位辯方證人,諸如:周國祥對社區的貢獻、指責聯邦調查局有過失等。布雷爾表示,他還批准了另外17名證人,但辯方並未傳訊。
周國祥的律師還稱布雷爾不應當讓檢方就1991年Danny Wong謀殺案對周國祥進行交叉詢問。他們表示,此案已經在2002年作為周與聯邦調查局達成的協議的一部分,禁止檢方以他的證詞來起訴他。
但布雷爾稱,是周國祥的律師對陪審團員們聲稱,周不是那種下達絕殺令的人,開啟了這樣的話題。當檢控官問周國祥,他是否下令殺害王時,周國祥稱不是,但這個回答與他在2002年的聲明相違背,由此引發了進一步的疑問。
周國祥的辯護律師泰勒‧史密斯(Tyler Smith)則表示,布雷爾法官在Danny Wong的問題上明顯錯了,他並表示有信心上訴法院會推翻這一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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