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7月18日訊】 (大紀元記者徐綉惠艾爾蒙地報導)置產購房後出租是不少華人投資的方式,但若不慎選租戶,不僅沒賺到錢,可能還會碰上麻煩,甚至是官司糾紛。
居住於艾爾蒙地的黃先生,7月上旬將房屋出租給29歲的許姓華裔男子,雙方簽了一年合約,黃收了對方兩個月的押金。7月14日黃先生將鑰匙交給許男,合約載明租戶15日入住。
15日,黃先生因還有些物品未從舊居清出,所以又回屋拿取。沒想到發現租戶將門窗密封,且無人在家。黃先生進入室內發現,許姓男子準備了水桶、種植容器還有抽風機等物,疑似準備種植大麻。
黃先生諮詢熟悉法律的朋友後立刻打911報警,警方詢問現場是否有大麻或是大麻之種子、幼苗,但因沒有上述物品,警方並未受理此案。
黃先生與許男交涉,對方坦承準備種大麻,甚至以提高租金為由希望繼續租房,但黃先生嚴加拒絕,協商後,扣了許男一個月押金,要求他儘快將房子恢復原狀遷出。
黃先生建議華人出租房屋時,合約要寫明,屋主可隨時於24小時內,進房查看狀況。若對方拒絕,即有從事非法活動的風險,經過這次教訓,他會更慎選房客。
洛杉磯律師華強表示,屋主有義務告訴房客,不可在屋內從事違法活動,一旦發現如賣淫、種植大麻等違法行為,可要求對方即刻搬遷。所以屋主在簽訂租約時,記得要附加這一點。
此外,房客若沒有坦承自己從事不法活動,屋主發現後也須立刻報警,要不然就有連帶責任,房東可請警察驅逐房客。華律師建議房東在出租住屋時檢視房客的犯罪紀錄,以保障自己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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