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選臨近 美德州爭議性選民身份證法律暫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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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9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易永琦美國休斯頓報導)十一月總統大選即將來臨之際,德州對備受爭議的選民身份證法律放寬限制,以往要求的七種身份證,如今那些無法提供以上身份證的選民可以填寫一份理由說明書,便可以在十一月有效投票。

一般而言,十八歲以上的美國公民可以投票,必須在十月十一日前登記為選民,然後按照最新的德州選民身份證法律要求來投票。

德州自2011年通過選民七種照片識別證件的法律後,遭到一些民權團體的反對,他們認為由共和黨掌控的州議會通過的此項法律過於嚴苛,損害了少數族裔投票的權利。德州總檢察官反駁說這項法律是防止選民欺詐,保證「民主程序的完整性」。雙方的爭執從地方法院、打到美國聯邦法院,不僅美國司法部參與進來,美國最高法院也進行干預。

七月二十日美國聯邦法院(第五巡迴上訴法院)裁定德州的選民身份證法律違反了聯邦選舉權法案,對少數族裔造成歧視。於是德州、美國司法部和民權團體經過談判後,為迫在眉睫的十一月大選而出台了多方都能接受的臨時法律方案。地方法院同時要求德州撥款二百五十萬美元用於向選民和社區宣導這項臨時法律。實際上雙方的拉鋸戰何時塵埃落定似乎遙遙無期,聯邦法院已經把整個案子轉回給地方法院,要求地方法院在十一月八日選舉日以後,就訴訟案的部分內容做重新裁定。

圖:德州哈里斯縣(Harris County)選民宣導服務處9月8日在Tracy Gee Community Center介紹德州選民身份證臨時法律。(易永琦/大紀元)

此前,德州選民身份證法律要求登記選民必須提供有照片的公民證、德州駕照,或者攜槍證等七種證件中的任何一種。對於無法提供證件的選民,依據目前聯邦臨時法律規定,這些選民「在偽證罰則下,宣誓或確認並簽署一份無識別證件理由具結書(Reasonable Impediment Declaration)」,投票站工作人員不可以質疑選民在具結書上所勾選的理由。同時,選民還需要提供以下任何一種文件——出生證、水電費賬單、銀行明細表、政府機構開立的支票和薪資單、政府出具的文件或者有效的選民登記證等,便可以有效投票。

早期投票日從十月二十四日開始至十一月四日,距離休斯頓中國城最近的早期投票點是Tracy Gee Community Center(3599 Westcenter Drive, Houston, 77042)。詳情www.harrisVotes.com,熱線電話713-755-6965。

責任編輯:王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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