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EB-5簽證欺詐 外逃官員喬建軍前妻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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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1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劉菲綜合報導)繼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國土安全部調查(HSI)和國家稅務局的刑事調查後,被美國聯邦法院起訴的中共外逃官員喬建軍前妻趙世蘭,承認她通過EB-5投資移民計劃欺詐性地獲得美國簽證。

據ICE發布的消息,現居華盛頓州紐卡斯爾市(Newcastle)的53歲的趙世蘭,星期一(1月9日)承認了一項陰謀與她前夫犯下的移民欺詐罪,具體手段是通過向聯邦當局提交虛假文件。作為與檢察官的認罪協議的一部分,趙世蘭同意配合政府對此事的調查。

趙世蘭和他的前夫喬建軍(又名Feng Li,53歲)亦在2015年3月的聯邦大陪審團起訴書中被指控。但喬建軍目前在逃,聯邦當局還在搜尋他。

根據起訴書,趙和喬已經離婚,但在向美國移民當局提交的文件中,他們假稱仍然有婚姻關係。起訴書還指控他們對趙世蘭的投資資金來源撒謊,這是申請EB-5移民簽證必須提供的信息。週一,根據一項認罪協議,趙世蘭承認這些偽造的文件(結婚證和資金來源證明)是由前夫準備或獲取的。

美國聯邦檢察官Eileen M. Decker說:「我們將繼續打擊移民系統中的欺詐和濫用。」

在認罪的同時,趙世蘭同意,其上交的25,000美元保釋金可以用來支付與此案相關的罰款。此外,她還同意交出一些房地產,如洛杉磯蒙特利公園市的幾片地產,在紐卡斯爾的一棟房子和在紐約法拉盛的一棟康斗。

「EB-5投資移民簽證要求所有投資移民者在申請中準確地記錄其資金來源,」IRS刑事調查特工Anthony J. Orlando說。「IRS刑事調查將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以防止在海外得到的不義之財通過美國金融系統欺詐性洗錢。

聯邦法官Stephen V. Wilson將趙世蘭的宣判聽證會定於11月6日召開。趙世蘭面臨最高達5年的徒刑。ICE稱他們的調查獲得了中方司法系統的協助。

趙世蘭案件背景

根據加州中區法院的起訴書,原中儲糧河南周口直屬庫主任喬建軍在2011年11月逃至美國未歸,但早在2008年5月,他和已於2001年離婚的趙世蘭以合法夫妻的名義向美國移民局遞交了I-526投資移民申請,並在2011年7月繼續以夫妻的名義遞交了I-829永久綠卡申請。除了EB-5移民要求的最低50萬美元投資款外,兩人陸續從大陸周轉了數百萬美元資金到美國。其自述的資金來源——喬擁有的兩家麵粉廠,經查為造假,實際來源為貪污受賄的贓款。◇#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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