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手機金條等 蘇宏章拉票賄選細節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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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1月23日訊】中共官場「買官賣官、跑官要官」的現象盛行。中共遼寧省委前常委、政法委原書記蘇宏章獲刑一年多後,他為升任副省級拉票賄選的細節再曝光。

據《新京報》1月21日報導,近日公開的有關瀋陽市城建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楊某的刑事判決書詳細記述了楊向蘇宏章行賄、幫助其拉票賄選的過程。去年11月5日,楊以行賄、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判決書披露的內容顯示,2010年,在遼寧省政府副省級官員候選人推薦過程中,楊某幫蘇宏章拉票。楊委託其公司經理朱某設宴邀請省、市人大有推薦和選舉權的宛某、萬某、曲某、錢某、佟某、姜某、門某7人,席間送每人一部蘋果4型手機;次日送遼寧省政協環資委主任馬某一部蘋果4型手機。8部手機共計價值人民幣3.3592萬元。

2011年,在遼寧省換屆過程中,楊某再次幫蘇宏章拉票,在瀋陽卓展購物中心購買了10張面值人民幣0.5萬元的購物卡,總價值人民幣5萬元,交給蘇宏章祕書閆某。

另外,2010年和2011年黃曆新年期間,楊某還分兩次送給其祕書閆某2張價值人民幣0.5萬元的瀋陽卓展購物中心的購物卡。4張購物卡共計價值人民幣2萬元。

蘇宏章的祕書閆某還證實,2011年9月初,蘇宏章競選遼寧省委常委期間,楊某為支持其競選,賄賂選舉人,給蘇宏章提供了20根、每根200克的金條。

此前2017年9月央視播放的反腐專題片中,中共瀋陽市前副市長祁鳴以賄選中間人的身分露面。她證實,蘇宏章讓祁鳴向有關人員打招呼支持他競選,並且讓祁給對方送金條。從閆某手裡拿了10根左右的200克的金條後,她送給了當時的省委委員。後來,蘇宏章當選了省委常委、兼任政法委書記。

去年4月陸媒還曾披露,瀋陽某有限公司負責人張某某,分別在2010年12月與2011年9月,兩次為時任瀋陽市委副書記蘇宏章提供金條、購物卡等財物,總價值人民幣750.92萬元,以供蘇拉票賄選。

遼寧拉票賄選案被指是中共建政以來第一起發生在省級層面、嚴重破壞選舉制度的重大案件。有955人被查處,其中包括中管幹部34人,遼寧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62人中有38人涉案。

涉遼寧賄選案落馬的省部級官員除了蘇宏章,還有遼寧省委原書記王珉,遼寧省人大前副主任王陽、鄭玉焯、李峰、李文科以及遼寧省前副省長劉強等。該省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李峰也因對拉票賄選問題失職失責而被免職。目前有4人已被判刑:王珉(無期)、王陽(16年半)、蘇宏章(14年)、鄭玉焯(3年半)。#

責任編輯:李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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