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律師揭內幕:610操控司法 枉判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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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6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瀾、章洪報導)「對法輪功案不講法律!」「我們做不了主兒,我們得聽『610』的。」 「你跟我講法律幹什麼,我跟你講政治。」…… 辦理法輪功案件的法官曾公開這麼說。

1999年,「610」由中共前黨魁江澤民下令成立,其唯一的職責就是在中國全面推動迫害法輪功。成立19年後的2018年3月,中央「610辦公室」被撤,「610」併入中共政法委。不過2018年至今,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依然持續,並未減弱。

時政評論員橫河表示:「作為過去20年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核心機構和代表符號,『610』組織的名稱從公眾面前消失,本身就說明這場迫害難以為繼,並且徹底失敗了。另一方面,儘管對外撤銷了,但是『610』的功能甚至編制,都可能還單獨存在於政法委裡面。」

政法委對法輪功案的操控

維權律師李明於去年逃離中國。他在6月10日接受採訪時提到「610」和政法委體系對法輪功案的操控。

李明說:「在每一個法輪功學員被構陷綁架之後,政法委和『610』辦公室,他們會針對每一個個案,召開一個所謂的協調會議和聯席會議。你比如說我曾經參與的案子,就是(610辦)把公、檢、法、司法局,律師管理科的科長、審判長、公訴科長,召集到一塊。針對每一個個案,他們確定一個審判的方略,確定一個大體的刑期。針對這個案子,這就是不能更改的一道命令,任何人不能逾越。這就是典型的未審先判。明明都是些冤假錯案,但是他們就是強行進行有罪判決。」

他舉例說,比如非法開庭時,「『610』和政法委體系布置公檢法的負責人員去旁聽,去監督法院和檢察機關的程序和實際問題處理,在現場進行監聽和監控,對工作人員形成巨大的聲勢壓力和心理壓力。即使這些人認為法輪功學員堅持自己的信仰是無罪的,但他們在那種高壓的工作環境下、被監督的環境下,也不敢自由表達的。」

但仍有一些律師不向中共屈服,依法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610就展開非法打壓,斷絕敢言律師的生路。

李明表示:「我是因為為法輪功學員無罪辯護,就受到610系統、國保國安系統的迫害和打壓。當時他們(找我)談的內容就是說,你不能在上海執業,你也不能在上海找另外的律師事務所。不允許你過(律師)年檢。另外,你上監控黑名單,24小時監控監聽,對你的手機24小時GPS定位系統和行動路線進行監控。被逼無奈,我們離開上海,到其他省份找工作期間,這種惡魔般的威脅,如影隨形。」

20年來,上千例走入司法程序的法輪功信仰案件,都是被枉法誣判的冤案。

政法委操控下的誣判案例

橫河說:「如果法治的話,誰違了法,就由法律來處理,為什麼要成立一個『610』這樣中共中央的組織?」

2018年以來,「610」在政法委內部,繼續在幕後操縱對法輪功學員的誣判。

例如,2018年6月,四川法輪功學員莫善益被判三年半之案。莫善益當庭指控公訴人,庭上出示的證據80%是假的,法庭包庇公安偵查人員作偽證。公訴人為了擺脫干係,當庭說出實情,庭審結果是經「610」認定的。

據明慧網2019年3月14日報導,在四川省政法委直接指令下,巴中市巴州區法院近日對九位法輪功學員進行誣判,包括2位八旬老人、4位七旬老人。

2018年11月,法庭在非法庭審後,因遲遲沒有宣判,四川省政法委來人指責審判法官妥協,要包括公檢法等機關磋商怎麼處理。最後四川省政法委的人發話稱,這些人至少判三年以上。

之前,對該案,區檢察院一再退偵補充偵查,家屬一再要求無罪釋放,但是辦案檢察官說:「我們說了不算。」

這些老人被判刑的所謂罪狀,包括2015年他們依照中國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控告江澤民。

從2015年5月開始至今,20多萬中國民眾向中共最高法院和檢察院遞訴狀控告江澤民,在他們的訴狀中都提到江澤民的反人類罪及「610」的罪惡。

「610」機構調整 迫害法輪功的職能繼續存在

「610」在成立的第十九個年頭,在習近平的國家主席第二任期起開始推行的中共「機構改革」中被裁併。

橫河表示:「根據2018年中共機構改革的方案,中共『610』和它的上級領導小組,是把它的職責劃歸中共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的。

現在知道的是2018年底,省一級的機構調整已經完成了。就是省的「610辦公室」,整體劃到省委政法委裡面。這說明,儘管對外是撤銷了,但是「610」的功能甚至編制,都可能還單獨存在在省委政法委裡面。

也就是說,它的迫害法輪功的職能還繼續存在,儘管名字可能也許不存在了。這個也和中共現在對法輪功的迫害的嚴重程度並沒有減弱相符。

據在明慧網上曝光的部分案例,僅在2019年4月25日前後,中共至少綁架688名法輪功學員,騷擾434人,4人失聯。312人被非法抄家,強制關押在洗腦班55人,非法批捕31人,非法判刑38人,非法庭審73人。

中共在2018年底展開覆蓋中國大陸的「掃黑除惡」行動。2018年11月底,海外曝光一份中共「610辦公室」下發的機密文件,下達給遼寧各地的「610辦公室」、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目標任務就是「嚴厲打擊打壓法輪功」。文件提到「敲門行動」,要求法院、檢察院提前介入協助定罪、批捕、起訴、審判,打擊維權律師等很多具體的措施。

「中共迫害法輪功是場政治迫害運動」

「你跟我講法律幹什麼,我跟你講政治。」 蘇州市中級法院庭長顧迎慶曾對給幾位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律師這樣說。

作為中共體制內的官員,顧迎慶也直白地表明中共對法輪功迫害的實質,是政治需要。

橫河表示:「中共迫害法輪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就是一場政治迫害運動。」

橫河分析說:「既然是政治運動,那麼它就需要成立一個特定的機構,來指揮和執行這個政治運動,這就是610辦公室。它的職能就是專門為迫害法輪功的,當然後來也擴展到了對其他宗教信仰。」

橫河表示:「說它是非法組織,是因為它成立沒有經過任何立法和行政當局的授權。雖然它歸屬於中共系統,但是成立的時候,甚至都沒有經過中共這個系統的授權程序。」

「『610』是1999年6月7日在政治局會議上,由時任黨魁江澤民『宣布』的,而不是由政治局會議討論決定成立的。沒有註冊、沒有被授權的機構,即使按照中共自己的憲法和法律,也是非法的。」

「610」的政治迫害手段

「610」機構從被「宣布」開始,從成立、組織結構、隸屬關係、運作和經費的各個方面都打破了中共政府的現有構架,任意使用人、財、物等各種資源,使用政治、經濟、輿論的各種手段、國家級地迫害法輪功,包括:利用輿論、文化、教育散布謊言製造仇恨;推動文革式群眾運動與邪惡的「株連」、「連坐」;執行經濟掠奪滅絕政策;在全中國大陸推廣酷刑殺人等。

在江澤民「不查屍源,直接火化」,「對法輪功不講法律」等指示下,「610辦公室」在執行領導小組的決策時大多不受中國司法和法律的最基本約束,超越司法權限任意虐殺法輪功學員,導致中共司法徹底潰敗,公檢法司草菅人命,甚至活摘器官牟取暴利。

由「610」全權管轄操控的超越國家法律程序之外的對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所謂的「法制教育學習班」),從中央到地方,全國上下各行各業無所不有。綁架誰、關多久、怎麼摧殘、用什麼酷刑虐殺,完全不受法律約束。

「610」利用輿論、文化、教育散布謊言製造仇恨。在全國「610」機構的操控下,中國2,000多種報紙、9,000多種期刊雜誌、1,960餘家廣播電台、電視台、廣播電視台跟進鋪天蓋地地宣傳這些污衊謊言。這些仇恨宣傳也被中共在互聯網廣泛轉載。

江澤民指令「610」系統操作全國,下大力氣組織全國媒體和文化界、科技界、教育界、宗教界搞反法輪功的所謂戰略研究,甚至編寫毒害中小學生的教材。

「610」辦公室還規定了「株連家庭、單位基層連坐、社會聯保制」等,把迫害法輪功「業績」與法輪功學員所在地區、單位、街道官員、同事的升遷、獎、懲等個人利益掛鉤。

「610」、政法委操控全國勞教所、監獄、司法界、醫學界、貿易界、黑社會、軍隊聯手,形成境內外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活體人」出口的殺人網。#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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