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在南澳銷售有害水草屬違法 罰金最高達5萬

南澳滅罪機構(Crime Stoppers SA)將打擊非法水草交易作為近期的生物安全關注焦點。(南澳滅罪機構圖片)
【字號】    
   標籤: tags: , , , ,

【大紀元2021年12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方君華澳洲阿德萊德編譯報導)進入夏季,南澳警方開始打擊非法水草交易,因為這些水草有可能導致水道阻塞和給野生動物帶來窒息危險。

據《廣告人報》(The Advertiser)報導,南澳滅罪機構(Crime Stoppers SA)首次與綠色阿德萊德組織(Green Adelaide)的景觀委員會、以及初級產業和偏遠地區廳(PIRSA)聯手解決有害植物問題。該活動將複製新州的成功做法。

南澳滅罪組織首席執行官斯馬特(Nigel Smart)表示,在南澳出售水葫蘆(Eichhornia crassipes)和槐葉萍(Salvinia moleta或Salvinia auriculata)屬於違法行為。

「這些漂浮的水草品種最常見於後院池塘,因為它們耐寒暑且生長迅速,但如果被傾倒或擴散到水道中,就會對我們本地的魚類、植物和動物造成嚴重危害。」斯馬特說,「槐葉萍屬和水葫蘆會阻塞水道並降低水質,最終會影響南澳人的划船、釣魚和游泳等戶外親水活動。」

「人們可能不知道,這些在當地市場或網上出售漂浮水草的交易實際上是非法的,因此我們的宣傳活動會幫助人們識別這兩個品種,並鼓勵人們向滅罪熱線報告。」斯馬特鼓勵人們如有懷疑,「在可能的情況下拍一張照片,並通過訪問crimestopperssa.com.au網站提供圖像和任何其它信息」。

根據《2019年南澳景觀法》,這兩種類型的水草均須申報。

水葫蘆被禁止進入南澳、在公共道路上單獨或作為污染物移動或運輸、或單獨銷售或作為污染物銷售。

有必要通報這類有害植物並確保它們被銷毀。土地所有者必須銷毀生長在其物業上的任何水葫蘆植物。

在南澳移動或出售槐葉萍屬違法行為,違法者會被處以最高5萬澳元的罰款。

銷毀方法是,從後院池塘中取出這些有害水草後,可以將其放在塑料袋中並在陽光下曬至完全分解,然後放置在普通垃圾箱(不是綠色垃圾箱)中。

責任編輯:陳紫雨

了解更多澳洲即時要聞及生活資訊,請點擊dajiyuan.com.au
(本文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建立鏡像網站)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