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五一遊行違限聚上訴遭拒 終院指條例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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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9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葉澤宇香港報導)2020年五一勞動節期間,社民連的黃浩銘、曾健成、吳文遠和梁國雄,工黨的郭永健、何偉航、麥德正和李卓人,分別以4人一組的形式遊行至政府總部,被控違反「限聚令」,最終被判監14日,緩刑18個月。工黨的4人早前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終院昨日頒布書面判詞。

4名上訴人分別是郭永健、何偉航、麥德正、李卓人,由大律師黃宇逸代表。上訴由終院常任法官李義及林文瀚、非常任法官鄧國楨處理。

上訴方提出兩項上訴議題,包括「受禁羣組聚集」的合理詮釋為何;以及各人參與和平集會可否構成合理辯解。

終院在判詞中指,《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在今年3月31日午夜到期,自此成為「一紙空文」(a dead letter),有關條例的正確詮釋、「受禁羣組聚集」的定義都不再具有普遍的重要性,條例的合憲性和相稱性問題已經沒有意義。

對於上訴方指若未來出現新的傳染病,政府有可能再推出限聚令。終院認為,即使再出現新的疫情,政府採取的控制措施取決於流行病的性質、感染方式和其它因素,沒有任何依據去假設政府會再採取相同或類似的公共衛生緊急措施。

終院又指,相關條例並非法案,每次的有效期都很短且經常修改,與財產、商業或刑事法定規定不同,故此條例毫無疑問不需要得到終院有用及長遠的詮釋。

社民連的黃浩銘、曾健成、吳文遠和梁國雄,工黨的郭永健、何偉航、麥德正和李卓人被控於2020年5月1日,在海富中心外參與受禁群組聚集。原審裁判官鄭紀航裁定8人罪成,各人被判監禁14天,緩刑18個月。其中麥德正另因拒出示身份證明,被判罰款2,000元。◇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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