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寫信的藝術

手寫信比簡訊或電子郵件更有傳達力。
文/Marlena Figge   徐筱婷 譯
書信會透露寫信人的性格。圖為蓋布瑞‧梅茲(Gabriel Metsu)1662—1665年的畫作:《寫信的男人》(Man Writing a Letter),都柏林愛爾蘭國立美術館(National Gallery of Ireland, Dublin)館藏。(公共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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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告訴別人我還在用書信與朋友聯絡時,大多數人都覺得那是一種雅興,好像我們只是喜歡那些漂亮的羊皮紙和羽毛筆。平心而論,我確實喜歡使用漂亮的信紙和蠟封,但這並不是我最重視的因素。我認為,手寫信這種傳播媒介是數位訊息無法比擬的。

加拿大傳播學家馬素‧麥克魯漢(Marshall McCluhan)有句名言:「媒體即訊息」。訊息的傳播形式甚至比訊息內容還重要。很多人以為不同的傳播形式(書信、電子郵件、簡訊)是可以互為代替的,雖效率不同但結果相同。人類傳播訊息的形式從過去的書信、電報到今天的電子郵件及簡訊,每次新的形式出現,舊的似乎就會被捨棄。

其實,不同的傳播形式是無法得到相同結果的,你不會像寫信那樣去發簡訊,即便電子郵件與書信較相似,但兩者傳達的訊息還是不一樣。事實上,我們寫信跟日常對話也大相逕庭。

寫信讓人感覺較有私密空間,因為寫信的時候,我們能夠深度思考及措辭,而與人交談就不行,會感覺不自然。寫信有個獨特的好處:我們可以獨自慢慢寫,對方不會即時回應你。

寫信的時候需要專注,可惜的是,現代人似乎越來越不能專注,發個簡訊很快,不用花太多心思,而且很快就能得到回應。

現今人類的語言能力令人憂心,你會發現,我們傳達的訊息「內容」正迅速減少,研究發現,自1970年代以來,美國人的詞彙量不斷減少。但我們也應留意,訊息的傳播形式也在退步。手寫信也許已成為失落的藝術,但對現代人來說,卻是提升傳達力的良方。

如果不舉一些實例,以上論點似乎相當抽象。以下我挑選了幾封出色且歷久彌新的書信,與讀者分享。

美麗情書

英國詩人約翰‧濟慈(John Keats)的情書寫得非常美。1818年,年輕的濟慈認識了芬妮‧布勞內(Fanny Brawne),不久兩人就墜入愛河。濟慈在1821年因肺結核去世,年僅25歲,這段愛情就此夭折;不過,他寫給布勞內的情書很多都被保存下來,並集結出版。

威廉‧希爾頓(William Hilton)1822年的畫作:濟慈遺像。(公共領域)

其中一封著名的情書是1819年7月1日寫的,信中說:「我無法用言語形容妳的美麗:我想找到比燦爛更燦爛、比美麗更美麗的形容詞。我甚至希望我倆是一對蝴蝶,只能共度三個夏日,這三日的喜悅勝過五十年平凡的生活。」

濟慈在1819年的另一封信中說:「我每週都寫信給妳,妳也要每週來信,因為妳的信能點燃我的生機。我親愛的女孩,我對你的愛實在難以言喻。」

由此可見,書信可以表達我們平常交談不容易說出口的話。

熟齡友誼

《查令十字路84號》(84 Charing Cross Road)一書集結了二十餘年來美國作家海蓮‧漢芙(Helene Hanff)與英國書商法蘭克‧鐸爾(Frank Doel)的書信往來,兩人的友誼完全生根萌芽於書面上。故事緣起於漢芙在美國找不到她想要的英國書,於是寫信向英國「馬克與柯恩」書店(Marks&Co)詢問。這些信寫得非常幽默,妙趣橫生,也透露兩位異國人慷慨的跨海情誼。

他們的書信往來何以如此精彩動人?因為即使身處遙遠時空的讀者,都能看到他們如何從專業交流一步步變成知交。例如鐸爾的這句話就相當動人:「親愛的海蓮(妳看,我已不再行禮如儀了)」。(編注:鐸爾原本寫信給漢芙都是稱「親愛的漢芙小姐」,因為信件必須留一份副本在書店存檔,所以鐸爾寫信時用詞都比較正式,直到後來某次回信他覺得不必再「行禮如儀」了。)

我很喜歡漢芙1952年致鐸爾信裡的一句話:「看來伊莉莎白不用再等我去看她加冕啦,而今後幾年,我也只能(留在美國)為我的牙齒加冕了。」(編注:漢芙無法前往英國的主要原因是她必須治療牙齒,每顆牙齒都要做牙套。)

羅伯特‧勃朗寧(Robert Browning)與伊麗莎白‧巴萊特‧勃朗寧(Elizabeth Barrett Browning)在婚前有19個月的書信往來,兩人在通信幾個月後見面。勃朗寧信中第一次讚賞巴萊特的詩作時如此說:「我真的是發自內心喜歡妳的詩,親愛的巴萊特小姐,這不是一封隨手寫的恭維信;總之,我欣賞你的才華,這絕非敷衍妳的表面話,而是我的真情流露。」

托馬斯‧布坎南‧里德(Thomas Buchanan Read)1853年的畫作:伊莉莎白‧巴萊特‧勃朗寧(Elizabeth Barrett Browning)和羅伯特‧勃朗寧(Robert Browning)的肖像。(公共領域)

給年輕詩人指點迷津

1903年,年輕詩人弗朗茨‧克薩韋爾‧卡普斯(Franz Xaver Kappus)寫信給萊納·瑪利亞·里爾克(Rainer Maria Rilke),向他請教寫詩的技巧,但里爾克的回信不僅講了寫詩技巧,還談到一些人生哲理。

里爾克在1904年的一封信中說:「學習去愛也是好事,因為愛很困難。愛一個人時,那也許就是上天給你的一道超級難題、終極任務、最後考驗,你所有其它付出可能都只是為了這件事。」

他在信中敦促卡普斯不要害怕孤獨和傷痛,因為那是鍛鍊靈魂與塑造性格的力量。

里爾克在1903年的一封信中說:「你還很年輕,一切才剛剛開始,親愛的先生,我誠心建議你:對你心中不解的事物要有耐心,把那些疑惑當作上鎖的房間或外文書本去珍惜。別急著尋找答案,因為那是你現在還體驗不到的。重點就是,接受生活中的每件事,把疑問擱在身邊。或許未來某一天,你會逐漸地、甚至不知不覺地在某種生活體驗中得到答案。」

要挑選一封約翰‧羅納德‧魯埃爾‧托爾金(J.R.R. Tolkien)的信出來講有點難。他寫給兒子麥可(Michael)談婚姻的那封信當然值得一看,但我要分享的是他在1944年寫給兒子克里斯多弗(Christopher)的信,內容談到身處黑暗時代也要心存希望,寫得相當好。二戰期間,克里斯多弗在王家空軍服役,雖然托爾金深感戰爭帶來巨大苦難,但信中他告訴兒子:「經驗告訴我們:邪惡勢力雖有強大力量,企圖操控一切,但向來徒勞無功,其所做所為只是在孕育正義的種子,這是邪惡始料未及的。」

這封信肯定能讓兒子得到慰藉,這種慰藉難以言喻。而托爾金對黑暗世界的感悟,也轉變成對愛的感悟,他說:「在我悲傷與心神煎熬之時,上天把你這份特殊禮物賜給我。幾乎在你出生那一刻,我就感受到你的愛,我如同聽到清晰的言語在向我預告:這份愛將永遠伴隨我,安慰我。我最親愛的,也許上帝保佑,我們不久就會再相見,屆時我倆『健康無憂、心靈契合』;而且我深信,來世我們一定會再度重逢。」

書信透露性格

書信是有意向的語言(language of intentionality)。澳洲作家兼音樂家愛德薇娜‧普雷斯頓(Edwina Preston)說,寫信的時候可以暫停,把你的即時體驗寫下來。

她說:「信是一種臨時、即時的生活紀錄,記錄你當下感受到的、發生的事。寫信就是把當下的點滴想法逐一寫在紙上。」

艾伯特‧安克爾(Albrecht Anker)1903年的畫作:《寫信的年輕女子》(Young Woman Writing a Letter)。(公共領域)

寫信時,周遭再小的風吹草動,也可能影響你的思路及寫作內容。由於寫信本來就需要慢慢思考,所以你可能就會把「臨時看到聽到的東西」(stuff of life)寫下來。

雖然寫信也可以寫我們的日常活動,但信畢竟不是日記,不會只是平鋪直敘寫那些事。就像普雷斯頓說的,寫信會考慮到收信人,「你會與對方持續地對話,不斷地互動,因此必須顧慮對方的感受,而寫日記則不需要」。所以寫信的時候,你會在意對方看信時是否喜悅。

在寫信過程中,你要做很多決定,因此一封信包含的訊息不只是文字而已。例如,你要選擇何種信紙、使用鋼筆或鉛筆、字跡潦草或工整、寫錯時怎麼修改,處處都是訊息,這些訊息加上信件本文,就會透露寫信人的性格。

收到一封手寫書信深具意義,因為整封信都是對方為你花的心思,是對方重視你的具體表現,是值得珍惜和回味的,而這也是數位通訊無法比擬的。

普雷斯頓指出,書信往來無法得到即時回應,這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是電子郵件或簡訊這類即時通訊工具,遲遲不回就會令人不耐。除非是等待暗戀對象回訊的少女,大多數人都不喜歡等。其實,盼著對方來信的心理會增強收到信時的滿足感。

這是我好友結婚那天發生的事:新娘在等待婚禮開始時,新郎找人送了一封信給她。這封信是他在幾年前他們第一次約會後寫的,信中表達他擔心自己給新娘印象不好,隨後新郎化焦慮為信心與希望,他深信他的盼望終將在新娘讀到信的那一天獲得回報。

婚禮當下便是寄信的最佳時機,雖姍姍來遲,但等待卻是值得的;事實上,這些文字在歲月荏苒後變得更美了。

原文The Art of Letter Writing: Communicating With Pen and Paper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作者簡介:瑪琳娜‧菲格(Marlena Figge)於2021年獲得美國佛蒙特州明德大學(Middlebury College)意大利文學碩士學位,此前,她於2020年從達拉斯大學畢業,獲得意大利語和英語學士學位。她目前持有教學獎學金,在意大利一所高中擔任英語教師。

責任編輯:沈少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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