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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灣人賣五千噸油品給北韓涉資恐 前立委之子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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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8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台北報導)新加坡籍商人郭記成(音譯)涉嫌違反聯合國禁令,於2019年間2度販賣2,000噸汽油、2,925噸柴油給北韓,遭美國懸賞500萬美元通緝。而高雄地檢署查出,台灣也有3人涉入此案,包含前民進黨立委黃仁杼次子黃崇偉,遭法院依違反《資恐防制法》判刑2年4月。

雄檢調查,黃崇瑋與旗下融資公司朱姓員工合資設立「華豐能源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二人分別擔任總經理、負責人,台商陳詩煥則任職營運長,與郭記成共同出資向越南承租油輪「VIET TIN 01」。2019年2月13日,V輪載著約2,000噸汽油,在高雄外海運補後,於同年月26日直接駛入北韓南浦港卸油。

同年7月,黃崇瑋等人再出資58萬元美金,由郭記成購買另艘聖克里斯多福籍油輪「SEA PRIMA」;同年9月,郭記成名下油輪「嬉皮47」先在台中港內裝載2,925公噸柴油後,假意要出口至南韓蔚山港,計劃在黃海海域與S輪接駁後,再轉駁給北韓油輪「SAE BYOL」。同年11月間,因油價大跌,陳詩煥擔心利潤減少,遂指揮S輪直接駛入北韓港口卸油。

然而,V輪、S輪卸油的過程,全都被美國監控衛星拍下。高雄地院審理時,黃仍否認犯行,辯稱陳欠他債務,因對方稱在新加坡有油品供應商,也認識中國買家,可以藉此賺取油品交易仲介費,他一直以為是要賣油到中國,不知道為何會被載到北韓。陳也不認罪,雖坦承參與海峽中線駁油,但辯稱不知道買家是北韓公司。

法官根據相關事證認定,黃男等人為了貪圖私利,2度駁油給聯合國安理會列為制裁名單的北韓船舶,不僅無視台灣《資恐防制法》規定,更嚴重影響台灣國際形象,並使台灣陷入遭受聯合國或國際社會制裁、譴責的風險中,因此依違反《資恐防制法》中「直接為制裁名單提供財物罪」,判處黃2年4月、朱2年1月、陳1年10月徒刑。

台灣《資恐防制法》明定,若明知為經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資恐相關決議案及其後續決議所指定制裁的個人、法人或團體,仍直接或間接為其收集或提供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可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責任編輯: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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