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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事會議修法爭議 家長團體憂師師相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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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1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莊璦筠台灣台北報導)教育部日前公布新版校事會議制度相關辦法,各方意見分歧,家長團體23日表示,擔心回到過去「師師相護」的情況,並呼籲建立分流、裁量基準與案例指引,把小案擋在門外、並確保大案辦到底;教師團體則拒絕污名標籤,並期盼設置冤案補償機制。

教育部12日修正發布校事會議制度相關辦法,改由校長召集會議認定是否受理案件,採無記名投票,且校長不參與表決,並刪除匿名檢舉規定,新增輔佐人參與制度等,但各方意見不一。

全教總等教師團體主張全面廢除校事會議,預計本月25日將走上街頭陳抗;推動校事會議制度創設的人本教育基金會則發表聲明反對廢除,並主張制度不該走回頭路,無視過去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師師相護」的血淚事實。

家長團體國教行動聯盟23日也發表聲明,主張「修制度不廢制度」;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第一線教師承受的行政負荷與心理壓力,社會必須正視;但也必須同時看見:當孩子遭遇體罰、霸凌或不當對待時,若制度被一刀切撤掉,校園將更容易退回「關起門來自己處理」的灰色地帶。

王瀚陽建議改革校事會議,包含建立「受理分流檢核表」,明確不應進入校事的樣態以及訂出「違法樣態、侵害程度、處分區間」裁量基準,避免同案不同判,並強化調查專業,讓專業人才庫與案例指引確實建置到位,藉此把小案擋在門外、並確保大案辦到底。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蕭東原則說,不適任教師過往沒有處理機制,家長投訴無門,因此催生校事會議機制,若真要廢除也要有完整的替代方案,而教評會未兼行政教師代表過半和考核會沒有家長代表,因而造成師師相護,才是應該解決的問題。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建議,主管機關應導正社會對於「大案」與「小案」的認知落差,守護學權與尊重教師專業不應是對立面,還給全國學校與教師一個公道。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表示,除了要廢除校事會議,教育部應增訂「冤案補償」,教師最珍惜的就是名譽,一旦遭遇濫訴,調查期間2到4個月的身心煎熬,因此對平反的老師應賠償其名譽損失、精神損失、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相關職務加給、兼職行政特休,但也應建立不適任調查人員退場機制。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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