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2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戴德蔓台灣台北報導)台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中國戶籍爭議持續延燒。陸委會主委邱垂正12日接受廣播專訪時直言,若李貞秀在2025年3月前仍保有中國戶籍,涉及「雙重戶籍」,「妳在台灣所有權利都會失效,包括選舉及罷免,參選資格會有問題。」
根據官方查出資料,李貞秀是在2025年3月才赴中國辦理戶籍註銷並取得證明,但在2024年1月立委選舉投票及更早之前登記為候選人時,仍擁有中國戶籍。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台灣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違反者將喪失台灣人民身分及其在台選舉、罷免、擔任公職等相關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台灣戶籍登記。
邱垂正指出,在台設籍滿10年才能登記為公職候選人,「起算點是什麼時候?」是完成入籍、發給身分證後,也要把註銷戶籍的證明繳回來。他說,李貞秀是2025年3月才放棄中國戶籍,「按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她可能才入籍1年而已,沒有10年。」
他強調,兩岸條例第9-1條規定的是「兩岸單一戶籍制」,台灣人民不能在中國設籍或領取中國護照。李貞秀是很早來台的陸配,2004年兩岸條例修正後規定,必須在6個月內放棄中國戶籍並繳回證明,才能不失去台灣身分,因此政府將檢視她當年是否繳交除籍證明給主管機關。
邱垂正直言,如果她還擁有中國戶籍,她在台灣所有權力都會失效,包括選舉及罷免。若同時擁有台灣戶籍與中國戶籍,「這個參選資格都會有問題。」他形容此案「恐怕是有重大爭議」,陸委會將會同相關機關進一步釐清,也將向選務機關說明情況。
邱垂正則強調,政府對所有台灣民眾及參選人一視同仁,特別是對所有陸配,「依法行政」是唯一原則。
同日下午在陸委會例行記者會上,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也指出,民眾黨讓李貞秀登記為不分區立委時,「她確實是有雙重戶籍的,亦即沒有撤銷中國戶籍,也有雙重身分。在我們看來,這是極為特殊案件。」
梁文傑說,處理兩岸身分有幾個前提,包括中國人士不能參加台灣選舉、必須在台設籍定居滿10年才能登記參選,且在台定居後3個月內須回去中國辦理註銷戶籍並繳回證明,「如果沒有完成,政府就會撤銷你的定居許可,所以這個當事人從頭到尾就沒有取得台灣的身分。」
他坦言,兩岸條例2004年修正後累積許多案例,過去選務機關審查時,只看是否拿到身分證滿10年,並未了解是否完成放棄中國戶籍手續,「過去在審查的時候並沒有這樣審查。」此案凸顯機制存在漏洞,陸委會年後將召集相關機關建立跨機關合作機制,未來審查參選資格時,須與陸委會、移民署會商,釐清特殊狀況。
針對是否註銷李貞秀台灣身分,梁文傑表示,原則與前提是,「如果你身分轉換沒有完成的話,當初發給你的身分證,等於自始沒有取得台灣身分。」但他強調,是否認定放棄國籍程序有效,由內政部認定。
梁文傑表示,依照李貞秀的說法,她確實曾回中國辦理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但對方並未受理。國台辦也已公開表態,不會讓她註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我們看來,那就是中共在剝奪她在台灣擔任立委的權利。」
梁文傑進一步指出,「把立委解職的權力是在立法院,行政機關無法做到。」行政部門能做的,是保護李貞秀本人。他說,只要她仍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身分,就負有中國法律義務,包括國家安全法、情報法所規定的配合義務。
他直言,「我很難相信中共的相關機關不會要求她做出符合她法律義務的事情。」他說,「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如果她身上有對方想要的機密的話,反而會讓李貞秀左右為難,陷入法律上的困境,我們會用最嚴格方式來處理索資。
對此,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質疑,中配來台須居住滿6年才能取得戶籍與身分證,設籍滿10年方具被選舉權,初設戶籍時即已要求註銷對岸戶籍,採「單一戶籍制」。去年內政部要求補件或以切結方式處理,依法其年資應自取得身分證或設籍之年起算,絕非2025年重新計算。若依邱垂正說法,去年補繳證明的1萬1868名陸配,是否在2025年前的投票、參政與任公職資格都要重算?是否等同全面回溯追溯其權利?
責任編輯:玉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