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上世紀90年代,有本雜誌叫《婚姻與家庭》。那時自己雖未結婚,自然也沒有所謂自己的家庭,那雜誌也沒看過幾次,甚至不記得任何一篇文章,卻留下了整體印象——家庭即是圍城,城中人皆呼煩惱,甚而慨歎:當年如何眼盲看中他(她)!仿佛所有的家庭故事都在詮釋那個年代最流行的一句名言——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及至自己陷入城中,為人夫,為人父,苦樂煩憂自然也都與影視中的路人甲、乙曾無二致,只是四顧皆然,也就不知其憂,不覺其苦了。若非得法,延宕百歲亦未可知。
得法未幾,迫害天塌,家庭便處於異常狀態。那些年,思想中留下最深的家庭印象,恐怕只有堅信大法和為法辯護了。那感覺,非苦非樂,一時竟不知選個什麼詞彙形容。就這樣堅持著,堅持著,不知何時是個盡頭。
不期然,妻子得法。起初,妻子眼前的我,作為老弟子,竟不知如何與她相處,不知如何把握分寸,究其原因,是擺不妥自己的身份。然而,時間並不能因為我的尷尬而按下暫停鍵,於是,修煉與生活融在一起,夫妻與同修合為一體,我們彼此在笨拙的轉換著各自的角色……
長話短說,到了近兩年,彼此才在無數次的摩擦中漸漸理性起來,漸漸知道了夫妻同修的相處分寸。如今,雖仍是偶有口角,但不失大體,無關大礙。
師言「修煉是修自己」。言而總之,走出困境,實修而已。實修者,矛盾中內自省也。
予以為,修行之人,彼此觀之,常舉大法之尺以量。不足,常嗔之、怪之,曰:汝當如何如何,如此這般!對方不受、不改,則愈發生怒。唇間常掛「善意」,語氣不見絲毫。彼感強制,自是不爽,尤其存在感較強者,愈不買帳。於是,善意無,戰爭起。
既是不善,口中即使辭藻甜蜜,必帶不善之場,亦必被對方感知。亦處修煉之中,人心尚存,感知嫌惡、不善,反唇相譏甚而惱羞而怒,拳腳失控也未可知。
見他人之執著,心常憤憤,糾結難釋,指責不斷,必生嫌隙,久而不決,積怨難返,修者大漏也。皆因對方係同修,遂以高標準則之,以為執著,反感、嫌惡自然而起,導致不快。反感,則必生嫌惡之心,自是不善。
執著對方之執著,執著也。實修自己,放下嫌惡,圓融明慧,心生慈悲,必是「佛光普照,禮義圓明」(《轉法輪》)。既然同修大法多年,其自身不足並非不知,心難去,修者常態也。倘自修好,他必「比學比修」(《洪吟》),何必掛懷!
修者皆知相由心生,若心中無閒雜之念,其亦受無形抑制,執著慢慢自消。不執著對方之不足,不以解決對方問題為己任,反觀內修,「做而不求」,自是輕鬆自在,又何須煩惱?
正是:
萬千煩惱皆自惹,窒息沉重一念間;
割捨本不屬自己,內修內省自安然。@
責任編輯:方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