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七八年的巴黎,一頂帽子引發了轟動。
那頂帽子不是絲綢的,不是羽毛裝飾的,不是任何一個體面的歐洲紳士會戴上街的東西。它是一頂北美土撥鼠皮毛製成的粗獷圓帽,毛茸茸的,帶著森林的氣息,與凡爾賽宮的鏡廳、巴黎沙龍的燭光、以及十八世紀法國貴族那些高聳入雲的白色假髮,構成了一種近乎荒誕的對比。
經常在巴黎各種沙龍上戴著這頂毛皮帽子的人叫本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他七十歲,頭頂半禿,身形圓潤,戴著一副他自己發明的雙焦眼鏡,走路有些蹣跚,因為痛風折磨著他的雙腳。他剛剛跨越大西洋,從一個還在打仗的新生國家趕來,口袋裡裝著一份外交任命書,任務是說服法國——歐洲最強大的君主國之一——支持一場對抗英國的革命。

他沒有軍隊,沒有財寶,沒有任何可以拿來威脅或利誘的籌碼。
他只有那頂帽子,和那頂帽子背後精心計算過的一整套人設。
一、最合適的人選
要理解富蘭克林在巴黎的成就,必須先理解他抵達之前已經是誰。
一七七六年,當大陸會議決定派遣外交使節赴法尋求援助時,富蘭克林已經是大西洋兩岸最著名的美洲人。不是因為他是將軍,他也不是總統,而是因為他是科學家。
一七五二年,他在費城(Philadelphia)進行了那場著名的風箏實驗,將雷電引入萊頓瓶(Leyden jar),證明閃電的本質是電。這個實驗讓他成為王家學會的院士,讓他的名字傳遍歐洲的學術圈。法國啟蒙思想家們早在他抵達之前,便已將他視為新大陸孕育出的天才——一個在蠻荒之地獨立探索自然奧秘的哲人,彷彿盧梭(Rousseau)筆下「高貴野蠻人」的現實版本。

這種形象,在政治上是黃金。
任命他出使的大陸會議知道這一點,富蘭克林也深知這一點。他不是天真的老學者,而是極其精明的傳播操作者。他一生中從事過印刷業,深諳如何包裝訊息、塑造形象、影響輿論。
二、沙龍上的座上賓
巴黎的沙龍迅速將富蘭克林奉為座上賓。
法國哲學家、啟蒙運動的旗手伏爾泰(Voltaire)親吻了富蘭克林的臉頰——這個場面在巴黎的文人圈中引發了巨大震動,被解讀為舊世界智識傳統對新世界自然哲人的正式加冕。
他出席杜德芳夫人(Madame du Deffand)的沙龍,與愛爾維修夫人(Madame Helvétius)建立了深厚的情誼——後者是他在巴黎最親密的女性友人,他甚至一度向她求婚,遭到婉拒。他的肖像被印成版畫,在巴黎街頭廣泛流傳,出現在鼻煙盒的蓋子上、戒指的內壁上、女士的扇面上。
王后瑪麗‧安托瓦內特(Marie Antoinette)據說對這股「富蘭克林熱」頗感厭煩,因為臣子們對這個美洲老人的崇拜已經到了令人尷尬的地步。但王后的厭煩無法改變什麼——整個巴黎已經墜入了對富蘭克林的迷戀。
而他在這場迷戀中看見了機會。
三、薩拉托加:捷報改變了一切
然而迷戀本身不能當武器。
富蘭克林抵達巴黎之初,法國的態度是謹慎的。路易十六的外交大臣韋爾仁伯爵(Comte de Vergennes)對美國革命並非沒有興趣——削弱英國符合法國的戰略利益,這個算盤誰都打得出來。但問題是:美國人能打贏嗎?
一支剛剛宣告獨立的民兵隊伍,對抗擁有世界上最強大海軍的大英帝國,勝算究竟有多少?法國不想押錯寶。私下提供少量援助可以,但正式結盟、公開宣戰,需要更充分的理由。
富蘭克林等待著。
一七七七年十月,薩拉托加戰役(Battle of Saratoga)的消息渡過大西洋傳到巴黎。大陸軍在紐約州北部包圍並迫降了英國將領伯戈因(John Burgoyne)的整支部隊——近六千名英國士兵放下武器投降,這是美國獨立戰爭中第一場決定性的大勝。
消息傳來時,富蘭克林正在帕西(Passy)的寓所。他立刻意識到,這是他等待的那個時機。
他迅速拜訪韋爾仁伯爵,直截了當地擺出籌碼:美國剛剛證明了自己有能力打敗英國正規軍。如果法國現在不選擇結盟,英國可能在某個時間點與美國媾和,雙方重歸於好,法國將錯過這個削弱宿敵的千載良機。
這個論點打中了韋爾仁的軟肋。
一七七八年二月六日,法美簽署了《友好通商條約》(Treaty of Amity and Commerce)與《防禦同盟條約》(Treaty of Alliance)。法國正式承認美利堅合眾國,並承諾在美國獨立獲得保障之前不單獨與英國媾和。

這是富蘭克林外交生涯中最關鍵的一刻。沒有這份條約,就沒有法國的艦隊、法國的士兵、法國的軍火和資金;沒有這些援助,約克鎮(Yorktown)的勝利幾乎不可能發生;沒有約克鎮,美國獨立的結局難以預料。
一頂毛皮帽、九年的沙龍周旋、一場關鍵戰役的捷報——這就是美國獨立戰爭最重要的外交方程式。
四、與約翰‧亞當斯的戰爭
外交從來不只是對外的遊戲。有時候,最難對付的敵人來自同一陣營。
一七七八年,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被派往巴黎,與富蘭克林共同執行外交任務。但這兩個人幾乎在每一件事上都意見相左。
亞當斯是個清教徒式的道德主義者,早起、節制、嚴謹,對富蘭克林在巴黎的生活方式深感不滿。他在日記裡憤憤記載:富蘭克林每天上午睡到很晚才起床,整天在沙龍裡與女人閒談,晚宴一場接著一場,正事卻遲遲不辦。他認為富蘭克林懶散、縱慾,完全不像一個嚴肅的外交官應有的樣子。
富蘭克林對亞當斯的評價同樣不客氣。他在私信中寫道,亞當斯是個「對每個人都誠實,對每個人都討厭」的人——這句話在外交語境裡幾乎是最嚴厲的批評,因為外交的本質就是讓對方喜歡你。
兩人的衝突最終導致大陸會議重新調整人事安排,亞當斯離開巴黎,富蘭克林繼續主導法國外交事務。
事後來看,大陸會議的選擇是對的。外交是一門關於人性的藝術,不是一門關於美德的學科。亞當斯的品格無可挑剔,但品格無法讓韋爾仁伯爵在談判桌上讓步;富蘭克林的魅力、耐心與靈活,才能在凡爾賽宮的權力迷宮裡找到出路。
五、他談下了整個國家的邊界
一七八一年,約克鎮戰役(Battle of Yorktown)結束,英軍主力投降,獨立戰爭的軍事篇章基本畫上句號。但戰場上的勝利必須在談判桌上鞏固,否則只是曇花一現。
和平談判在巴黎展開,富蘭克林是美國談判代表團的核心人物。
談判過程漫長而複雜。法國與西班牙各有盤算,英國試圖在條約中儘量壓縮美國獲得的領土。富蘭克林、亞當斯與傑伊做出了一個在當時頗具爭議的決定:繞開法國盟友,直接與英國單獨談判。這嚴格來說違反了法美同盟條約中不得單獨媾和的條款,但三人判斷,如果等待法國協調,美國將在領土問題上做出巨大讓步。
他們賭對了。

一七八三年九月三日正式簽署的《巴黎條約》(Treaty of Paris),英國承認美利堅合眾國獨立,並將密西西比河以東、五大湖以南的廣大領土割讓給美國。這片土地的面積,幾乎是當時美國已建立的十三州的兩倍。
美國在談判桌上得到的,比在戰場上打下的還多。
富蘭克林是推動這個結果的關鍵人物。他在整個談判過程中展現出罕見的靈活性——知道什麼時候強硬,什麼時候退讓,什麼時候繞過規則,什麼時候以情感打動對方。英國首席談判代表理查‧奧斯沃爾德(Richard Oswald)與富蘭克林私交不錯,這份私交在談判中發揮了不可忽視的潤滑作用。
外交的祕密,就是讓對手在讓步的時候覺得自己也贏了。
六、最後的輝煌
回到美國之後,富蘭克林又活了五年。他出席了費城制憲會議(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是與會者中年齡最長的一位,當時已八十一歲,體衰到必須由人抬著進場。
他在制憲會議上的最後發言,是美國政治史上最值得被反覆誦讀的文字之一。他說,這部憲法並不完美,他本人對其中幾個條款抱有疑問,但他年歲已長,深知自己的判斷可能有誤。他說,沒有任何人類的創造物能夠接近完美,但這部憲法已經接近他所能想像的最好結果,因此他選擇在上面簽名,並且希望所有人都能壓下自己的疑慮,共同簽名。

他的說服奏效了。那次會議的氛圍原本頗為緊張,富蘭克林的這番話緩和了僵局,推動了最終的共識。
這是他最後一次動用那個用了一輩子的技藝:讓對方在妥協的時候覺得自己做了正確的事。
一七九零年四月十七日,富蘭克林在費城去世,享年八十四歲。兩萬名費城市民出席了他的葬禮,這個數字相當於當時費城總人口的五分之一。法國國民議會宣布為他哀悼三天——一個美洲人,得到了一個歐洲革命政府的國葬規格致哀。
他是唯一一個同時簽署了《獨立宣言》《法美同盟條約》《巴黎條約》與美國憲法這四份文件的人。美國建國的每一個關鍵時刻,都有他的名字。
尾聲:那頂帽子的意義
讓我們最後再看一眼那頂毛皮帽。
富蘭克林選擇戴著它出現在巴黎,不是因為他買不起一頂像樣的假髮,而是因為他知道法國人想看什麼。他們想看一個來自新大陸的自然之子,一個與歐洲宮廷的虛偽繁文縟節劃清界線的哲人,一個活生生的啟蒙理想。
他給了他們這個形象。然後他用這個形象,換來了法國的艦隊、法國的士兵、法國的黃金,換來了美國獨立的生存空間。
這是歷史上最划算的一頂帽子。
【自由的締造者】系列將陸續推出,下一篇: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
(點閱【自由的締造者】系列文章。)
責任編輯:王愉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