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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共工程土石方去化 中市發布台中港作業要點

非公共工程土石方去化, 中市發布台中港作業要點。(台中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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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6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因應全台土石方之亂,中央自2026年1月1日起實施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程管理新制;台中港於6月4日發布收容作業要點,開放收受苗栗、台中、彰化、南投及雲林等中部五縣市之「非公共工程」產出的營建剩餘土石方,並預計7月25日啟動作業。中市府都發局近日對運送至台中港土石方的申請、檢驗、運輸等發布相關作業要點,進一步完善土石方全流程管理制度。

都發局長李正偉表示,中央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程管理新制,中部地區因缺乏大型最終去化場所,面臨較大去化壓力。為確保後續收容及管理機制順利運作,市府提前完成地方配套制度研訂,並發布「台中市政府辦理非公共工程運送營建剩餘土石方至台中港作業要點」作為執行依據,提供中部地區營建剩餘土石方穩定、合法且具規模的最終去化管道,完善土石方全流程管理制度。

都發局指出,作業要點適用對象包含中市合法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以及經市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薦、具公益性或符合市府政策的民間建築工程案件。內容明定申請程序、土質檢驗、自主管理、保證金、管理費、GPS流向追蹤、港區通行證申請及自主查核等機制,確保土石方來源可追溯、品質可檢驗、流向可掌握、運輸可管理。

都發局說明,市府已建立短、中、長期土石方去化策略。短期透過建築工程異地暫置措施,以及彰濱產業園區崙尾暫置區、苗栗縣大桃坪土石方資源堆置場等跨縣市合作機制擴充去化量能;中期持續盤點公有土地及需土工程,提供再利用及去化空間;長期則銜接台中港填海造陸計畫,逐步建立中部地區穩定且具規模的最終去化體系。◇

責任編輯: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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