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鏽鋼黑眼睛:孫志剛案凶犯“七分功三分過”?

不鏽鋼黑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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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2日訊】“七分功三分過”是中共特有的論調,是否也可以用來評价孫志剛案凶犯呢?對比世紀巨凶毛澤東還有“七分功”,對比沾滿血跡的鄧小平、江澤民沒听說過被評“一分過”,那孫志剛案凶犯是否還有些“功”呢?

*中共特有的“七分功三分過”論*

  我們常常听到中共評价他們犯了大罪的官員,說是既要看到過錯,又要看到成績,“七分功三分過”。這分明是掩蓋罪惡,欺騙百姓。

  把眼光投向國外,我們發現民主國家對政府官員的要求都很高,犯了一點錯誤的就可能要被赶下台,誰也不會再提他的成績。涉嫌腐敗案遭彈劾的菲律賓總統埃斯特拉達,如果情況屬實,他貪的那點錢在中國村長、鎮長級的小小貪中都排不上名次。印尼總統瓦希德上台一年后因政績不佳即受到下台的壓力。前美國總統多好呀,性丑聞事件不是犯罪啊,也被深入調查。

  其實道理很簡單,民眾花極高薪請一個人來管理國家,當然是万般挑剔的,又有本領又廉洁又有愛心的人千千万万,為什么要讓一個犯錯的人還繼續當權呢?!所以,香港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因不合時宜地買汽車而被質疑辭職,不是很正常嗎?!

  對比之下,國內所謂的“七分功三分過”之類,不是掩蓋罪惡、欺騙百姓是什么?!

  世紀巨凶還“七分功”,天理何在?!

  被鄧小平評价“七分功三分過”的毛澤東是中國八千万無辜冤魂的主要責任者(注1),不算戰爭死亡人數,光是和平時期的八千万無辜冤魂這個數字,已遠超過希特勒、墨索里尼、東條英机、斯大林等人,“榮”登上世紀世界第一巨凶,更何況他在位几十年中,讓每一個中國公民都受盡苦難,其罪狀用盡恒河的沙都算不清,如此世紀巨凶居然還有“七分功”,天理何在?! 

  常言道,殺人嘗命。少說一點,毛澤東對每一個冤死者負上万分之一的責任不為過吧,那他至少必須死几千次!鄧小平,直接命令軍隊制造“六四”屠殺,少說一點,他對每一個被屠殺者負上百分之一的責任不為過吧,那他至少必須死几次!江澤民,單說他迫害法輪功制造至少几百個冤魂,那他至少必須死几次!

*對中共來說,孫志剛案凶犯确有“功”*

  如果說世紀巨凶還有“七分功”,那孫志剛案凶犯的那點罪狀真的不算什么,但主要凶犯被判了死刑,這不是有些不公平嗎?其實就在這個不公平中,我們看到他确實有些“功”。

  “功”之一,舍卒保帥。大家不是對孫志剛案凶犯怒不可竭嗎?好,殺了孫志剛案凶犯大家的气消了吧,真正主凶中共、面目猙獰的代表者(注2)、獨裁制度不就保住了嗎?這是多大的功啊?!同理,“張文康”等都是有“功”之人啊。

  “功”之二,孫志剛案凶犯被判死刑,大家拍手稱快了吧?這一下子,中共不又成了抓凶“英雄”?!象中共主謀胡、溫,不一下子又成了抗非“英雄”?這“英雄救美”的雙簧戲看得“人民”多感動啊?!

  縱觀中共几十年,我們發現除了冤死的,死的都是些替死鬼!小凶死了,大凶、真凶活得更自在!求人權自由的被屠殺,講“真善”被迫害,講真話的被迫害被埋沒,該死的沒死,不該死的死了,大凶沒死,小凶替死了,真凶沒死,嘍?替死了,發“殺人”圣旨的沒死,執圣旨者替死了...

  我們老百姓--被代表者,我們這些可怜病弱的生命,就在這不斷重复的“英雄救美”的雙簧戲中被反复無情地被踐踏。

  這是個道德倫喪的社會嗎?不是!這是一個道德顛倒的社會!我們的道德都倫喪了嗎?沒有!冒死爭人權自由、為民謀平安的黃琦們,冒死說句真話的蔣彥永們,以痛苦的“忍”求“真”与“善”的法輪功們,他們的道德是何等高尚!但是,這些道德高尚者無一例外地受迫害受埋沒,而那些面目猙獰的代表者們卻活得异常愉快!(2003.6.11 于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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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大參考》2001.7.03文章“曹長青:不能忘記,不能饒恕——中共建党80年殺人記錄”。

注2:“代表者”解釋在“被代表的恐懼”和“生命邏輯”:http://members13.tsukaeru.net/xianhc/viewpoint/blackeye.html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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