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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權最大風險固定最大利潤無限

2003-06-02 03:16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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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日訊】

自由時報記者陳麗珠╱專題報導

  聯邦期貨表示,微利時代來臨,投資策略若僅侷限於傳統性的投資標的,利潤有限,面對惡劣的投資環境,應該尋找成本低而相對利潤比值高的市場,選擇權交易符合了最大風險固定,而最大利潤可無限延伸的特性,也可明確達到風險浮上檯面的避險效果,好處多多。

  聯邦期貨表示,以目前微利化的投資環境觀察,儲蓄、定存、基金買賣所增加的利潤極其有限,應改採更積極的態度或者純粹以避險為主的理財方式,就投資工具而言,選擇權交易在某些策略中便符合了最大風險固定,而最大利潤可無限延伸的特性,在不同的市場趨勢判斷中,便有不同的策略可以運用,也可達到風險浮上檯面的避險效果。

  聯邦期貨表示,投資人若能利用選擇權與標的物的混合運用策略,就可有效控制風險,並同時獲取較高利潤,也是現階段投資可實務運用的方式。

  聯邦期貨指出,若採取單向交易,則具有最大風險固定,最大利潤可無限延伸,投入成本低,其適用時機為研判商品方向未來為明確的漲勢或跌勢時,亦即趨勢看漲時,投資人可付出權利金買進買權,預估錯誤時權利金便為最大風險值,而當行情如預估持續上漲時,獲利便可不斷擴大﹔若看跌時,則付出權利金買進賣權,預估錯誤時權利金便為最大風險值,而當行情如預估持續下跌時,獲利便可不斷擴大。

  在避險交易部分,聯邦期貨則表示,若為追價時避險,可利用選擇權固定追價時的風險,其適用時機在於預估仍有上漲空間追價買進期指或個股時,實務操作為買進個股,同時買進賣權。

  例如買進30元的某檔個股選擇權,並付出權利金同時買進30元個股選擇權的賣權,當價格持續上漲時,扣除權利金成本便為所得獲利,漲越高賺越多,反之若不幸價格回挫時,賣權便可執行賣出於30元的權利,追價失敗但最大風險為付出之權利金而已。

  在佈局時避險部分,聯邦期貨表示,此時可利用選擇權保險,其適用時機為預估形成底部區,佈局買入時,其實務運用可於預估的價區買進期指或個股,同時付出少量權利金買進底部支撐下方的賣權,以保護打底不成跌破時,作為停損的機制,例如19~20元間佈局買入某檔個股,同時買進18元的賣權,便可利用選擇權保護既有利潤,主要的利用時機為投資人手上擁有部位,並且已產生獲利時,預防趨勢改變,作為獲利縮減的因應方式。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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