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攜貨入台 限額提高至2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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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入境旅客攜帶物品限額大幅提高!財政部正式公告相關修正條文,旅客攜帶貨品入境限額,由1萬美元提高至2萬美元,且未成年人攜帶限額不須減半。另外,該修正條文也增訂,旅客攜帶黃金價值2萬美元以下者不須申報,修正條文自即日起實施。

  財政部昨日正式公告「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修正條文。財政部表示,這次的修正範圍是歷年來最大,總計 18 條條文中,共有12條進行修正,修正條文中對於入境旅客攜帶貨品的限額、數量及規定等,都有大幅放寬。

  較受矚目的修正重點之一是,增訂第7條第2項,規定攜帶外幣現鈔總值美幣1萬元以下者、攜帶新台幣 6萬元以下者及攜帶黃金價值 2萬美元以下者,可以不需向海關申報。

  另外,第9條第3項則增訂,旅客攜帶准予免稅以外自用及家用行李物品(管制品及菸酒除外),其總值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者,仍予免稅。但有明顯帶貨營利行為或經常出入境且有違規紀錄者,不適用之。

  至於入境旅客攜帶貨品的限額,該辦法第14條則修正為:「入境旅客攜帶進口隨身及不隨身行李物品,其中應稅部分之完稅價格總和以不超過每人美幣2萬元為限。」較原本的1萬美元限額,大幅提高1倍。並且,原條文中有關「未成年人減半」的規定,也予以刪除,亦即,未成年人攜帶貨品入境的限額也可達2萬美元。

  此外,對於有違規紀錄的旅客,其攜帶貨品入境的限額也予以放寬,根據該修正條文第16條規定:「有明顯帶貨營利行為或經常出入境且有違規紀錄之旅客,其所攜帶之行李物品數量及價值,得依第5條及第15條規定折半計算。」和原條文中「數量折半計算,價值按4分之1計算」的規定相較,經常出入境或有違規紀錄的旅客,其所能攜帶的貨品價值大幅提高至1萬美元,遠高於原本的2500美元。

  至於菸酒類產品,其免稅的範圍則未做太大修正,維持酒類1公升(不限瓶數)、捲菸2百支、雪茄 25支或菸絲 1磅,不過,以往樣品酒雖然免稅範圍也是1公升,但限每瓶0.1公升以下,這次修正條文中則刪除這項規定,即樣品酒免稅範圍不再限每瓶0.1公升以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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