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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綠纖體素 半年被舉發15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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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相美、陳儀珊、徐夏蓮╱綜合報導〕還在迷信電視購物、雜誌報紙刊登的誘人廣告嗎?台北市衛生局昨天公布今年三至8月的藥物、食品違規廣告排行榜,前三名產品依序為花綠纖體素、五嶽仙骨方及青草熱飲湯,而這些產品均因宣稱療效,誇大不實而挨罰。

根據衛生局公布的違規廣告名單,多數都是藥政單位的黑名單,即使被查緝,也會改包裝、換名稱或再設立公司重新出發,導致類似產品不斷地在媒體上出現,例如第一名的花綠纖體素一百五十二件,其次為五嶽仙骨方一百四十八件、青草熱飲湯一百零七件。

台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股長胡淑芳說,雖然衛生單位不斷查緝這類違規廣告,但查緝後需要完整的行政程序才能處分,調查結果往往曠日廢時,在此期間業者早已獲利豐厚。

據統計,台北市衛生局今年一至8月共舉發報紙違規廣告八百四十一件,雜誌、單張、型錄違規廣告四百二十二件,電視違規廣告九百二十三件,網路違規廣告一千零四十九件,廣播電台三十七件,其中四成一是北市的業者,罰款共兩千七百五十二萬元,其餘則仍在調查或移請業者所屬轄區衛生局辦理。

花綠纖體素公司 設在新竹縣新豐鄉

新竹縣衛生局表示,花綠纖體素公司設在新竹縣新豐鄉,用過很多名字,包括花現新纖事、輕盈先感受等,從去年2月開始,他們已經陸續開出十四張罰單,共計罰了一百一十八萬元,最近又接到衛生署來函,大概又要再罰了。

不過,據他們了解,負責人是一位吳姓女子,應該只是掛名,另有許多合夥股東,對於一再被罰,她沒多說什麼。

新竹縣衛生局表示,經過檢驗,產品的內容物食用後對人體不會有傷害,開罰是因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

至於五嶽仙骨方及清草熱飲湯,台中市衛生局說,廠商與廣告託播商生利達國際企業公司訂有合約,必須全權負責,因此由他們開罰,今年7月間,五嶽仙骨方被罰了十五萬元、8月間被罰了廿八萬二千元;清草熱飲湯被罰十五萬元。不過,五嶽仙骨方一案因生利達國際企業公司郭姓負責人卻指頻道商冠崴國際開發有限公司也應負責,故此案移北縣衛生局調查中。

違規廣告 待尚方寶劍出鞘

〔記者王昶閔、王平宇╱綜合報導〕違規食品廣告層出不窮,行政院衛生署表示,在今年度加強監控媒體後,電子媒體的部分已與新聞局密切合作,至於平面媒體違規廣告,因為無法可管,只能自律。對於這一部分,新聞局的態度一致。

違規食品廣告中以能獲取暴利的減肥食品為大宗,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只能罰三萬到十五萬元,雖可連續處罰,但相對龐大利潤,業者仍甘願受罰。雖說若情節重大時可由地方主管機關撤銷業者營利事業登記證,但這把尚方寶劍,至今卻沒有一個縣市政府曾經動用。

目前外界普遍對於食品衛生管理法中違規廣告的罰則有意見,認為罰則過輕以致對賺取暴利的業者來說,罰款不過是九牛一毛,此為違法廣告充斥的主因。衛生署官員表示,罰則問題過去曾多次引發討論,但要針對單一法條提高罰則確實有困難,基於與其他條文的平衡性,若要修法提高罰則,法務部傾向不同意。

因此目前衛生署除要求地方衛生局加強監控外,也與新聞局密切合作,從媒體管起,今年已經看到成效,不過限於廣電法只規範電子媒體,目前新聞局協助開罰的案件,也只限於電視廣告。至於平面媒體目前無法可管,只能要求媒體自律。

衛生署官員表示,食品不得宣稱療效,廣告是不是違規,不管對平面或電子媒體來說,相信沒有這麼難判定。

新聞局出版處官員也表示,由於出版法已經廢止,因此無法像電子媒體那樣,可以依據廣電法處分電視或廣播電台,平面媒體部分,只能夠道德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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