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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國稅局:現金提領贈與有跡可尋 逃漏小心遭罰

2006-11-13 22:24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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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十三日電)遺產贈與稅稅率高,台灣不少納稅義務人可說想盡辦法在節稅,不過,千萬不要以為透過現金提領就不會被發現逃漏稅,財政部南區國稅局今天表示,今年截至十月底止,已查獲大額現金提領逃避贈與的金額超過新台幣1億元,納稅義務人被連補帶罰共約3500多萬元的稅款。

國稅局說明,依據洗錢防制法規定,同1帳戶於同1營業日的現金存、提款交易,包含等值外幣,累計達新台幣100萬元以上,金融機構除應確認客戶身分及留存交易紀錄憑證,「並向指定機構申報」。

所以,國稅局近來接獲多起通報高所得者或長者,自本人帳戶大額現金提領,並將資金分次移轉至子女所有的銀行帳戶的案件。

國稅局說,納稅義務人誤以為以現金存、提,稽徵機關就沒有資料可勾稽資金移轉,相關贈與也就可輕易逃漏,殊不知每筆交易均有現金走向,和現金變動的最終結果,只要循著現金流程的腳印,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國稅局指出,今年到十月為止,以大額現金存提方式贈與子女的金額,已被查獲1億餘元,納稅義務人被連補帶罰約3500多萬元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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