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加拿大的第一個家®(三)

戴黎(圖片由作者本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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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0日訊】(前文講到戴黎一家漫無目地的看了很多房后,終于對買房有了一些概念,全家商議后定出了買房標准,准備做出最后的決定……)

在看過七八次房以後,鎖定了Markham&Sheppard附近的一處Townhouse。經過激烈的討價還價,我們終于簽了合同。之所以選這個房子,第一,因爲面積比較大,老人來能住得開。第二,靠近Hwy401,交通方便,周圍四條路都有Bus,乘坐TTC方便,太太上班近。第三,不用馬上增加一部車。第四有兩個室内停車位,而且是平行的。

還要注意的是Cooling-OffPeriod,就是簽完合同,10天之内可以反悔。畢竟這對很多人來説是一輩子裏最大的一筆交易。如果你說我簽字的時候沒想好,現在我冷靜下來了,這房子我不買了,沒有問題。另外要重視驗房,那麽貴的房子都買了,不差那點錢。

簽完合同,就是辦各種手續、Mortgage。很快拿到鑰匙,忙忙活活把家搬完了,這段折騰就算塵埃落定。我們終于有了加拿大的第一個家。

作者戴黎在加拿大的第一個家

剛搬過來,發現信箱裏有一份廣告。拿家仔細一看,是本區的一個市議員給每傢每戶塞的一封信。信中號召大家去抗議,抵制多倫多市議會準備通過的一項修建從401到407的一段高速公路的計劃。要擱中國大陸,這人準給打成“反革命”,要不就得以貪污為名先管起來再説。修高速公路,擴大内需,拉動GDP增長,這多好啊?雙手贊成還來不及呢,哪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帶頭反對的事?看來加拿大還真不一樣。在大陸,要說修高速公路,各級官員可高興坏了,又可以把老百姓的房屋、農田、魚塘給一塊兒剷了,要不怎麽叫“共剷黨”?今天剷你的,明天剷他的,剷來產去的,沒准哪天把自己給剷了。這是題外話了。不管怎麼說,
在加拿大買房了,房產、地產都是自己的,不象在中國大陸花天價買回的還只是空中樓閣,說不定哪天被哪位搞房地產的“太子黨”看上了這塊地,就會被強制拆遷了。現在終於為一家老小置下了一個安穩的家,踏實!@(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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