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辛欣編譯,大紀元記者辛笛攝影)
(以下接上期文章)
* 通常而言,購買合同的修改不會影響稅率或得到過渡回扣。
舉例說明,如果您的合同中說明廚房的壁櫥為標準型,而您希望將其改成複式型,那麼多出的建築費用並不能說明您簽訂了一個新的合同,因此這種改變對是否得到過渡性回扣沒有任何影響。如果這個合同時在2006年5月3日前簽訂的,而房屋的居住和擁有權都是在2006年6月30日後轉給您的,那麼GST或HST的為新房價的7%或15%,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得到過渡回扣。
不過,如果現有的合同有任何修改,如延期,那麼將會被視為新的合同,那麼您是否能得到過渡回扣就要看新合同的簽訂日期及何時您擁有了房屋的居住和擁有權而定。
如果您在2006年5月30日簽有一個房屋購買合同,而在5月2日之後,擁有了新的合同,那麼您可以得到過渡回扣。舉例說明,如果您在2006年5月3日之前有新房購買合同,在6月1日簽訂了新的合同,而房屋的使用和擁有權勢在2006年6月30日之後轉給您的,那麼GST 或HST的稅率為6%和14%。
* 任何人,包括個人,非營利組織或公司,在加拿大購買新房後,都可能會有資格申請GST或HST過渡回扣。您可以將過渡回扣的申請表直接寄給加拿大稅務局,稅務局會將回購寄回給您。
這種過渡回扣只有在購買者在2006年6月30日以後擁有房屋的居住或擁有權,並且支付了7%或15%的GST或HST時,同時購買合同在2006年5月3日之前,才能有資格申請。
如果您在購買新房後有資格申請(Input Tax Credit),那麼您將不能申請過渡回扣。
* 您需要填寫GST193購買新房GST/HST過渡回扣申請表(GST/HST Transitional Rebate Application for Purchasers of New Housing)申請過渡回扣,並將該表寄給加拿大稅務局。讀者們可從加拿大稅務局的網站上找到此表,或致電1-800-959-2221咨詢。
建築商在賣房時可將GST或HST新房回扣退回給買房者,GST或HST過渡回扣則需要買房者向加拿大稅務局申請才可得到。建築商不能將此折扣退給買房者。
信息來源:加拿大稅務局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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