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醫事人員染愛滋 外界促政府保障工作和隱私

人氣: 38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7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七日電)先後有一位眼科醫師及實習護士感染滋病毒,被迫離職,迄今有33位本國籍醫事人員感染愛滋。紅絲帶基金會今天舉辦座談會,與會人員認為,在醫師與病患權益、隱私權及工作權之間,建議政府明定愛滋醫事人員不得從事的侵入醫療行為,但不可剝奪其工作權。

在這場名為「當醫師感染愛滋病毒時」座談記者會上,紅絲帶基金會董事長涂醒哲及執行顧問葉淑芬、消費者代表陽明大學教授陳宜民、病患代表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醫界代表眼科醫學會理事長鄭永豐等人參加,達成若干共識。

涂醒哲和葉淑芬說,就醫療行為而言,C型肝炎病毒的傳染力大於B型肝炎病毒,B肝病毒又大於愛滋病毒,醫事人員不因感染C肝病毒而失去工作,卻會因愛滋病毒而丟飯碗,並不合理;但為病患權益著想,愛滋醫事人員應限制醫療行為範圍,當事人可主動篩檢,並應將感染事實告知醫院的院長,由院長協助順利工作。

另外,涂醒哲和陳宜民認為,行政院衛生署應在「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第6條的條文中,明文規定「侵入性醫療行為」的項目;鄭永豐也舉例,像是執行麥粒腫割除手術,由於會見血,就不宜由愛滋醫療人員動刀。

林宜慧指出,目前本國籍醫師、護士、藥師及其他 醫事人員33人及外國籍醫師二人感染愛滋,沒有一人是在醫療行為中感染,也沒有人在醫療行為中將愛滋 病毒傳染給其他人。

愛滋權促會接受愛滋醫師及實習護士投訴後,林宜慧認為,隨著感染人數增加,政府應訂定配套措施兼顧醫病雙方權益,保障工作權與隱私權,在未有配套之前不應強制篩檢愛滋,否則可能會損及工作權。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