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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鈺樵:宗教領袖加爾文:以宗教的名義…

周鈺樵
2006-08-31 24:3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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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1日訊】遠志明說:中國現有基督徒七千萬人。

余傑告訴布什:中國現有基督徒八千萬人。

這些數字是怎麼統計出來的,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近十年中國基督徒確實數量猛增,家庭教會幾乎無處不在。2005年10月20日由全國17個省市所屬教會聯合成立了中國基督教家庭教會聯合會。

我曾以慕道友身份參加過幾個家庭教會的團契活動。我的很多朋友都被上帝揀選,成了神的選民。但我至今尚未"受洗"。我無法確定,在路德宗、加爾文宗、安立甘宗、公理宗、浸禮宗和衛斯理宗這六大教派裡,我該歸屬哪支哪脈?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加爾文宗要與我發生心靈感應,我會拒絕。不為別的,只為教主約翰• 加爾文。

宗教改革領袖加爾文

提到16世紀的宗教改革,約翰•加爾文這個鍍金名字總會疊印在千千萬萬基督徒的腦電屏上。他和馬丁•路德雙峰並峙,共同開拓了新教的思維路徑,為眾多教徒指出精神領域的通達之路,促使浸潤人文精神的基督新教在全球傳播……

直到今天,加爾文的《基督教原理》、《教義問答》都還是新教徒的信仰指南針,52卷《加爾文全集》被各國神職人員和基督徒反覆研讀、揣摩、傳播。

加爾文於1559年創辦日內瓦學院。它培養的牧師被派往世界各地。加爾文宗的信徒,保守估計有四千多萬,亦有超過一億的說法。

加爾文1509年生於法國北部的努瓦營,12歲成為一名修士,14歲就讀馬爾什學院和蒙太古學院。1532年4月,發表處女作《評塞溫卡仁慈論》,該文被公認為"典型人文主義作品"。此時的加爾文,是一個才氣橫溢的人文主義者。

1533年,加爾文從天主教改信基督新教。他認真研究神學,積極參加巴黎改革教派組織的活動;他強烈攻擊專制主義,暴虐政治,受到迫害後流亡國外,先後到過昂古萊姆、巴塞爾、斯特拉賓堡和日內瓦。

加爾文生逢其時。他所在的時代,人文主義已經從意大利波及到歐洲各國,以人為中心,以"人性"、"人道"、"人權"為主要內容的文藝作品正在開創歷史新紀元;與此同時,恢復真正的基督教信仰的宗教改革運動正在各國興起;比加爾文大26歲的馬丁•路德的《關於贖罪卷功能的辯論》(又稱《九十五條論綱》)、《論基督徒的自由》、《教會的巴比倫之囚》、《致基督教貴族的公開信》等文章已經風靡歐洲;1520年12月10日,路德當眾燒燬天主教教皇的通諭; 1521年羅馬教廷開除路德出教。12年後(1533年)加爾文宣佈,放棄羅馬公教(天主教)改信基督新教。

這段時間,英國、法國、德國、瑞士等歐洲國家的新教教徒以路德"因信稱義"的神學理論(認為人的靈魂得救全靠個人的虔誠信仰)為武器,向一統天下的天主教會發起全面進攻。1936年,加爾文適時推出他的神學名著《基督教原理》;不斷再版不斷修改,最後修訂版比初版篇幅擴充五倍之多。這部稱之為加爾文宗的《聖經》集中體現了加爾文的宗教思想:

一、上帝以自己的意志對世人進行揀選,被選中者即是上帝的選民,這是神的恩惠;否則就是棄民,必受神譴;

二、信徒所做的一切只是榮耀上帝和證明自己是選民;

三、教會應監督國家與家庭,應以新教思想改造社會,使世界基督教化。

四、提倡且推行禁慾主義,培養清教徒……

加爾文不僅向人類貢獻了一本新教百科全書《基督教原理》,而且還身體力行把自己的宗教思想付諸實施:他兩次在日內瓦搞宗教改革(第一次1536年8月 ~1538年初;第二次1541年9月到1564年),樹立新教統治的樣版。無論理論還是實踐,加爾文都是成功者。他的影響遠遠超出了日內瓦,更不止於 16世紀。

直到今天,加爾文作為宗教改革最重要領袖,還受到眾多清教徒、神職人員和基督徒的頂禮膜拜,如暗夜之仰望北斗……

以宗教的名義奪人自由

就像適履忘腳一樣,一個常識性的事實往往被忽略:說出真理、制定信條的領袖未必是堅持真理、執行信條的信徒。更何況,精神自由既是人文主義的核心,也是基督思想安身立命之所在,還是憲政民主國家制定律條不言而喻的憑托。早年醉心於人文主義思想的加爾文,一旦把世俗特權和宗教神權集於一身,立刻用他一個人的 "自由"剝奪所有其它人的自由,這和其它專制獨裁者的作派毫無區別。加爾文在日內瓦的宗教改革首先就從泯滅人性開始。

1536年9月5日,經宗教狂熱分子法裡爾推薦,日內瓦行政會任命加爾文為"聖經朗讀教士"。

加爾文決不僅僅滿足於《聖經》朗讀。他要把日內瓦這個民主共和國變成神權——說穿了就是加爾文一個人——專政的教政合一國家。他走的第一步棋就是公開宣佈如他一樣的教士的權力:"他們既被任命為上帝旨意的管理者和宣示者,就必敢做一切事情,必準備迫使權貴俯首在上帝面前,供上帝役使。他們必統轄最高貴者和最卑賤者;他們必在世上推行上帝的旨意,摧毀撒旦的王國,保護羊群,肅清惡狼;他們必規勸訓導順從者,譴責消滅執拗者。他們可以強梗,亦可以寬鬆;他們可以揮閃電,振驚雷,而這一切全依《聖經》為則。"

接著,他向行政會提交了二十一項條款的《教義問答》手冊(又稱"新教會十誡);再接著,他要求行政會正式強迫日內瓦城的全部自由民逐個宣誓,公開接受他的信仰聲明。誰拒絕宣誓,開除教籍加上驅逐出城。

1937年7月,在加爾文堅持下,日內瓦大議會決定:所有市民必須接受加爾文新教理論。任何人只要有信仰天主教的苗頭,如持念珠、保存聖物等必嚴懲,婦女不准穿奇裝異服,賭博者戴鐐銬,通姦者遊街後流放……

加爾文的意志統治了一切,日內瓦再也沒有自由了。

加爾文的宗教冒險引來爭取自由的人們的激烈對抗,角力的結果是:1538年4月23日,日內瓦公民大會以壓倒性的多數通過,免去加爾文及其同黨傳教士職務,限令他們三天內離開。

加爾文在斯特拉斯堡度過三年。1541年9月重回日內瓦,立刻主持制定《日內瓦法規》,強調日常生活宗教化,譴責散漫、輕浮,強制取締賭博、跳舞、酗酒、奇裝異服、賣淫等,並且嚴禁教徒自由選擇教會和自由研究教義,公開支持教會與國家共同鎮壓異端。從1541年至1564年間,僅僅1.6萬人的日內瓦居民,被放逐者76人,被處死者58人——所有這些,全是在捍衛基督教新教純潔性的借口下進行的。

任何人,不管他的宗教信念如何真純,倘若以神的名義干涉別人的精神自由,甚至用非正常手段把自己意志強加於人,人們就有權利站出來保衛"人"的權利。加爾文用一人的"自由",剝奪其它全體自由民的自由,甚至不惜用火刑來消滅所謂"異端",他是宗教領袖還是宗教獨裁者?我們不妨再思索一番。

以宗教名義奪人生命

人權是一切權利的基礎。生命是人權的核心。無論什麼宗教、什麼主義,如果用奪人生命的方式來"捍衛",那麼它短暫得到一定不是"人"所需要的,更非神所期許的。失去生命的精靈將持之以恆地向歷史宣佈殺人犯不能赦免的罪行。

加爾文就是以宗教名義進行殺戮的殺人犯。

加爾文執政期間奪去58條鮮活生命。其中把西班牙人文主義者、自然科學家塞爾維特醫生活活用火燒死就印證了宗教獨裁的恐怖決不啻於世俗獨裁的殘酷。

塞爾維特是加爾文的朋友,也是虔誠的新教基督徒。唯其虔誠,才在"加爾文的《聖經》"——《基督教原理》的空白處密密麻麻寫上批語,然後送給加爾文。希望與加爾文進行基督徒對基督徒的平等研討。這還不算,他還把自己尚未出版的一部分書稿抄一份送給加爾文。這書稿叫《基督教補正》。補什麼?補《基督教原理》之不足呀。火冒三丈的加爾文通知中間人讓•弗萊隆,說自己太忙,不願再與塞爾維特通信,他甚至發出威脅:"若他竟來此地,則只要我在本城尚有權威,定然叫他休想活著離開。"

當塞爾維特預感到災難將至的時候,只好請求加爾文退還自己加蓋了私章的手稿。而加爾文殺機已露,怎麼會退還足以置對手於死地的證據呢。

塞爾維特不再與加爾文研討,他用幾年時間夜以繼日發憤寫作並修改《基督教補正》,又傾其行醫所得的全部積蓄,秘密印刷出版這本足有七百頁厚的著作。

塞爾維特的著作剛出,加爾文運用他的諜報網便得到一冊。這位宗教領袖使用最下三爛的手段來誅殺"異端":他指使自己的親信紀堯姆•特裡向里昂天主教當局告密——塞爾維特立刻受到控告。此時的加爾文,連道德的底線都置之度外了。

加爾文沒有料到的是,恐怖的天主教當局並沒有用火烤炙塞爾維特,理由是"指控查無實據"。加爾文該收手了吧?塞爾維特也是虔誠的基督徒啊。加爾文才不呢,他把塞爾維特因信任而寄給他的信件和手稿托人轉交給"教皇黨"。你們要證據我就給證據,按天主教規,總該把塞爾維特送上火刑柱了吧。

事隔四百年以後,如果還有人使用加爾文的伎倆,墳塋裡的宗教獨裁者不壞笑才怪。

加爾文更沒有料到,"根據記載,當屠儂紅衣主教與奧里長老看到,提請他們關注塞爾維特罪行的鐵證,竟然來自他們的死敵——異端加爾文,不禁哄然大笑。"借助敵人之手,燒烤自己營壘的異見戰友,這多滑稽啊。那好吧,偏不讓你加爾文如願——於是,塞爾維特輕輕鬆鬆從監獄逃脫了。

自己人整自己人(僅因見解不同)不擇手段,不自加爾文始,不至加爾文終,這歷史承接線真該有人研究,也該因普世價值的落地而適時中止了。

塞爾維特逃離監獄後,不知是信任加爾文還是想找加爾文繼續研討,總之,他鬼使神差於1553年8月13日到達加爾文正在布道的日內瓦聖皮埃爾大教堂。目光如電的加爾文毫不費力地認出他。結果毋庸置疑,立刻被捕囚禁,鐐銬加身。茨威格說:無論從何種角度考量此事,加爾文之拘押塞爾維特,都只能是野蠻行使其獨裁權力,這樣的行徑公然無視法律條約,惟有拿破侖逮捕殺害當甘公爵才能相提並論。兩樁事件當中情況相同——逮捕之後的步驟絕非正當合法的審判,而是非法的謀殺。

加爾文指派自己的秘書做原告,他本人介入到被告與法官之間,向塞爾維特發出連珠炮的問題……經過加爾文極其無恥極其卑劣極其下流的操作,塞爾維特被判決活活燒死。

塞爾維特臨上火刑堆前,向加爾文的助手法裡爾表示,寧可忍受最壞結局也決不改變信念。最後一刻,加爾文企盼對手在精神上投降的願望完全落空了!茨威格描敘了塞爾維特遭受火刑的實況:"當火焰在塞爾維特周圍騰起,他發出的叫聲駭人之極,許多旁觀者轉過臉去,不忍看那可憐的場面。濃煙立時籠罩那扭曲的身體,然而極度痛苦的叫聲越來越響,終於變成一聲聲尖聲的哀求:'耶穌,永恆上帝的兒子,憐憫我吧!'與死亡的搏鬥,足足持續了半個小時……"

四百年前宗教領袖加爾文親自指揮了這場"虔誠的謀殺"。四百年後准宗教領袖又接過加爾文的思維利劍,開始另一場"虔誠的謀殺"——兩者的區別僅僅在於,前者以消滅肉體以捍衛信仰,後者以消滅精神以諂媚並無真正信仰的"掌權者"——

是耶非耶?兩相對比,真無可比性嗎?

宗教寬容宣言:信念是自由的

所有獨裁者都宣稱自己握有真理,代表歷史進展的正確方向,他們會巧妙利用社群心理,煽起轟轟烈烈的暴民活動,輕而易舉地把成千上萬手無寸鐵的"異端"(僅因信念不同的人)拖往刑場,燒殺、斬首、絞死、溺斃;或者關進牢獄、判刑、勞改;再或者戴上這樣那樣"帽子",批鬥、遊街、管制、監督勞動……消滅肉體、折磨肉體的深層原因是強行灌輸自以為是的理念,以鞏固獨裁專制。從這點出發分析,宗教獨裁者加爾文與世俗獨裁者沒有任何區別。

我不相信有哪一種主義,哪一種宗教能涵蓋全部真理,因為真理具有多種面貌,更不相信哪一個世俗的人是完美無缺的化身。凡是以奪人生命來證明某種信念的人,決不能予以寬宥,正如不能以發現基督真理而原諒加爾文屠殺。對殺人罪犯不可功罪相抵,因為,生命才是真理的載體。要將保護生命與追求真理等量齊觀。

加爾文卑鄙至極地殺害塞爾維特以後,一個微不足道的人——塞巴斯蒂安•卡斯特利奧——沉穩而堅定地站出來,一方面揭露加爾文在遭受迫害時,反對殘酷使用利劍烈火,加爾文親筆寫下這段文字:"動用武力對待被逐出教會的人,不承認他們擁有人類共有的權利,這絕不符合基督教義。"另一方面,寫出《論異端》一書,提出宗教寬容是基督徒的第一要務。卡斯特利奧寫道:"惟有抑制住我們的不寬容,我們方能和平共處。在達成信仰的統一之前,即便時時出現意見分歧,我們至少還能普遍理解,相親相愛,和平結合。"

殺人犯加爾文自然又想方設計迫害卡斯特利奧。在加爾文卡斷這偉大人文主義的喉嚨之前,卡斯特利奧貧病交迫去世了。蒼蠅戰勝了大象的標誌是,宗教寬容宣言穿過時光隧道,直到今天乃至永遠將使專制黑暗無所遁形。

既然世俗的真理、神聖的真理,都具有多重面貌,那麼,掌權的人有什麼權利殺害觀點不同的人。卡斯特利奧指出:"反思真正的異端是什麼,我只找得到一個標準,便是:在與我們觀點不同的人眼裡,我們大家全是異端。""絕不應強使別人接受某一種信念。信念是自由的。"

卡斯特利奧提出將人類從野蠻中拯救出來的要義是:宗教寬容。

經過四百年的演變,天主教、東正教、基督教;佛教、猶太教、印度教、道教……諸多宗教都在程度不同地接受宗教寬容思想。據說僅台灣就有各種宗教一百多種——包括信仰豬八戒的宗教。

季羨林先生有種說法頗有趣:唐玄藏的法相宗後來為什麼衰落,就是因為他定下的進天國的入門券的價格太高;而只要唸唸"阿彌陀佛"的淨土宗和提倡"頓悟"、宣揚可以"立地成佛"的禪宗,則由於較容易進天堂,所以信徒較多。由是我想起遠志明的"七千萬"與余傑的"八千萬"之說,不知能否類比?

其實,在人權、民主、法制已成普世價值的今天,寬容早已不局限在宗教領域。想想美國憲法吧,從人權角度講,它也是寬容的產物。

中國正處在憲政轉型的瓶項時代。民主化進程需要寬容,無論是掌權者還是一芥平民。即便對加爾文式的人物,在弄清事實真相的前提下,只要他們能懺悔,也不妨寬恕乃至寬容。願我們象卡斯特利奧一樣言說和行動。

──轉自《成都草堂讀書會》(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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