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9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4月9日報導)江西省公安廳原副廳長許曉剛涉嫌受賄、非法持有槍械案下午在浙江一審宣判,被判處終生監禁和沒有個人財產。
據法院審理查明,現年56歲的許曉剛曾任江西省公安廳副廳長、江西省新聞出版局副局長(正廳級)97年至05年5月期間,許曉剛利用擔任江西省公安廳副廳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多次索取、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逾404萬元、港幣逾13萬元、美元7萬元、歐元1萬元。許曉剛大多是利用自己負責查辦案件的職權,為犯罪嫌疑人等有關人員牟取利益,進而索取或者收受財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