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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靶藥物抗癌角色吃重 藥費昂貴難承受

2007-05-04 15:36 中港台時間|2009-01-16 04:0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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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三日電)標靶藥物為癌症治療的新趨勢,愈來愈多的報告顯示,標靶藥物可以與傳統化療藥物在第一線共同使用,甚至在第一線獨挑大樑,唯一的缺點是價格太貴,一年的藥費動輒新台幣數十萬或上百萬元,未來甚至一針超過百萬元。

台灣國家衛生研究院生藥組副研究員謝興邦指出,標靶藥物延長了病患存活期,低毒性、低副作用,並使得絕症慢性病化,用藥時間以年計算,而非傳統化療藥的以週、月計算,藥廠為回收研發成本採取高昂訂價策略,病患用的愈久,負擔愈大。

以乳癌藥「賀癌平」為例,一年的藥物約七十萬到八十萬元,預計一年內在台上市的腎癌藥Sutent,一年的藥費約一百二十萬元,發展中的標靶放射線藥,一針就可能一百多萬元。

他說,標靶藥物分三類,包括鎖定癌細胞表面抗原的單株抗體,例如淋巴癌藥「莫須瘤」、乳癌藥「賀癌 平」、大腸癌藥「爾必得舒」,其次是訴求餓死癌細胞 的新生血管抑制劑,例如「癌思停」,再者是抑制癌細 胞傳遞生物訊息的小分子藥物,例如血癌及某種胃腸癌的「基利克」、肺癌藥「艾瑞莎」及「得舒緩」。

綜合國內外的報告,謝興邦說,不同標靶藥物與傳統化療藥物的組合療法正在發展中,例如「癌思停」本 來是治療大腸癌,但阻止血管生長的理論可套用在其他 固態癌症上,所以醫界有一種說法,「無藥可醫的末期癌症病患,用癌思停就對了」。

目前健保給付常將標靶藥物視為第一線治療失效後的二線用藥,謝興邦指出,近年來「艾瑞莎」在肺線癌 方面,廣泛用為第一線藥物。

他並指出,傳統化療藥物年度銷售金額很難擠入全球暢銷藥的十億美元最低門檻,標靶治療在2005年只有五十億美元的市場,但未來二十年將大幅成長十倍之多,健保勢必難以負擔,民眾只能留意自己的商業保險保額是否足夠應付日益高漲的癌症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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