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德州生活:房客可要求公寓更換地毯?

Richard M. Alderman
2009-03-08 08:17 中港台時間|03-08 10:15 更新
人氣 19

問:德州有沒有什麼法律條文指出,房客住在公寓一段很長的時間後,要求公寓經理換他的地毯,經理就必須換呢?

答:對不起,德州沒有這樣的法律。然而這並不是說你不應該在簽下新租約以前要求換地毯。一般來說,房東和房客之間的關係是私人之間的契約關係。每一次你商談一件新租約,或按月交租的租約,你和房東都可以提出新的條款。如果你認為你應該得到新地毯,據我看你也應該得到,你就應該向房東要。如果他拒絕換,你可以選擇搬出去或繼續容忍舊的地毯。@

(本專欄作者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職於休大法律系教授。社區華人與新移民往往對美國人的日常生活不甚瞭解,可能都會有法律上的迷惑與困擾。本網站連載 Alderman教授的答疑,以饗讀者。有興趣的讀者可訪問他的網站:www.peopleslawyer.net。)

(http://www.dajiyuan.com)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我們
請進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護善良正義,值得奮戰到底
大紀元電子報
一旦重大新聞發生,我們會立即發送到您的電子郵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