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 : 豈有文章傾社稷 (五)

——看守所札記

荊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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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9日訊】十一「取保候審」釋放

由於警方對我的審問沒有撈到多少實質性的東西,而我一直耽心他們設好圈套來套我。所以一直比較強硬,而不願屈服。會見家人之前,我一直跟警方僵持著。

後來因為一次爭執,我很惱火,我說:「這麼長時間,我一直心胸坦蕩地跟你們交談。而你們始終不告訴我你們姓什麼?什麼名字?是那個部門的?今天審問我可以,請你們先把警官證件擺到我面前,讓我把你們的名字記下來。跟你們這樣一群無名無姓的人講話,就像跟鬼說話一樣。」

那名主辦案件的李(趙)警官,把我拉到一邊,然後跟我說,「你不要打聽這些好啦!知道了這一切,對你只有壞處,沒有好處的。聽我的話,沒有錯。」

……

有一天,那位說我進看守所是休養的警官,再次坐上審問的地方,想對我審問。我因為反感他,就對他說:「如果我的頭顱可以成為你往上爬的階梯,我願意奉送出來,成全你們。如果我的一腔熱血,可以染紅你的紅頂子,我願意奉獻出來,成全你們。如果我的赤膽忠心,可以作為你彫刻記功碑的材料,我也願意貢獻出來,成全你們……」

「最近我常常在我主面前默默地為你們禱告,祈求我主赦免你的罪惡。因為你們做了什麼,你們還不知道。我相信我主的仁慈博愛,我也相信我主的賞罰分明。如果你們繼續在罪惡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就算我天天為你們禱告,也沒有用的。你們一個個都會死於非命、不得善終的。我真誠希望你們懸崖勒馬,回頭是岸。不要為了共產黨的一黨之私,而繼續做這種喪盡天良的勾當!不信的話,你們就等著我的話得到驗證的那一天!」

「請你把我這些話原原本本地記下來……你怎麼不把我的這些話不記下來呀?」……

後來,審問我的警官和他們的頭頭終於告訴我說,「明天讓你會見家人。家人勸你時,你可不要像對我們這樣發火哦!」

近一個月沒見著家人,我很想念家人,也很耽心母親的健康狀況。我曾想寫信給妻子,告訴她不用為我著急。信寫好了,卻要遇上釋放的人偷偷藏好,才能帶出去,然後送到家人的手上。不是要好和機靈的人,一般也不會冒險帶這種信。所以一直無法帶出去。

那封2007年12月18日就寫好的信,我一直藏在身上。它躲過一次野蠻的武警查籠,直到2008年元月9日,才托一個出獄的年輕人送到妻子的手上。給她轉信的同事勸我妻子要堅強些,但她自己卻禁不住哭了起來……

會見那天,他們只讓妻子和家兄進去看我。妻子一見到我,就摟著我的右手,淚如雨下。她告訴我,母親後來知道了我的事情後,就病倒了。正在打針。而家裏的一切,孩子的教育,單靠她一個女人家來打理,她說她實在撐持不下去了。這些日子裡,她吃不下,睡不好……並反覆勸我「退一步海闊天空」……

家兄也勸我不要跟警方硬槓下去了。說:「警方確實是在真心幫你的。我們都在為你辦理取保候審手續了……起碼要給經辦的人一個理由,以便向上級爭取釋放你出來嘛……」

在這種情況下,我點頭答應了妻子和家兄的要求。於是警方感歎說,「看來親情對於他來說要有用的多!我們二十多天磨破嘴皮,還不如親人的幾個小時!」

他們要我寫一個悔過書,我明確表示拒絕。並表示,如果一定要寫悔過書,那我只好選擇繼續坐牢。於是他們就讓我寫一個保證書。保證今後不再寫作抨擊時弊和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文字,並要我承認那篇論文觸及了刑法105條等字樣。但我堅持在「保證書」的後面加上「願今後多做歷史、哲學等研究」的字樣。

寫下保證書之後,我感到很屈辱。籠子裡的獄友看到我悶悶不樂,於是問我,我說寫了一份屈辱的保證書,感到很後悔難過。他們說:「嗨!只要能放出去,就算讓我寫一萬份保證書,滿世界貼上,我也樂意!你腦袋裡哪根筋出了問題……」

第二天,我聲言在這種誘惑脅迫下所寫的保證書無效,要收回昨天的保證書。願意繼續坐牢。

那名主辦李(趙)警官趕緊說:「你就不要為難我們嘛!這讓我們怎麼做人?我們在這段時間裏,一天都沒有休息過,上下左右為你跑。一會兒飛機,一會兒火車,馬不停蹄,腿都跑斷了。我在上面拍了胸脯的。你再這麼搞,我就要用你說過的「出爾反爾,言而無信」的話來指責你啦!這太不夠弟兄們的意思啦……」

2008年元月12日,我被釋放的那一天,坐在看守所辦公室裡等待當班警官辦理「取保候審」手續的時候。我要求警方賠償我被破壞掉的衣服。我認為這是對我人格的侮辱。

看守所馬指導跟我解釋說,把那些玩意拆下來,是為了保護嫌疑犯人。是怕犯人用那些玩意自殺或傷害他人……

全州國保的鄭警官馬上說,「嗨!那是小事情啦!拉鏈紐扣有地方修復的。明天我帶你去。幾塊錢就搞定了……」

我說,寫那份保證書,是我極不情願的。起碼在政治環境寬鬆時,我仍然要寫作抨擊時弊的文章的。因為抨擊時弊,是我盡一個公民的義務……

全州國保科來接我的鄭警官說:「安~老弟呀!你今天終於聰明起來了!到那時,你愛怎麼寫就怎麼寫,我們才懶得管你呢。這段時間,上級領導長駐全州,等著結案。光接待工作,都把我們快累死了……」

在等待辦理取保候審手續的過程中,文副所長一邊為我辦手續一邊跟我說:「王德佳,你想把天翻過來嗎?」

我說:「嗨!我哪能翻什麼天哦!我只是想做一個公民,為我們的國家和民族盡一個公民的義務而已。別人願意做奴隸,而我不願做奴隸,而願意做一個公民罷了……」

文副所長說:「你想做公民,卻把自己做進了看守所啦!你又沒有掌權,想那些問題有甚麼用?回去就不要想這些問題啦!這不是我們這些小老百姓思考的問題嘛……」

我說:「嗨!如果把社會比作航行在茫茫大海之中的一艘巨輪,我雖然不是船長,沒有駕駛這艘巨輪的權力。但我願意時時站在船頭,警惕地瞭望前面的航程。一旦看到漩渦和暗礁,我就吶喊示警。以免這艘巨輪陷入災難之中。我雖然沒有掌權,我願意用我的知識和智慧,來造福我們的國家和民族……」

文副所長又說:「你應該到中央去吧,給胡錦濤當高參!」

我玩笑著說:「嗨!我曾經寫了一篇《荊楚給胡溫諸君上課來了》的文章,並用幾篇講稿給他們上了好幾堂課……但他們的考試成績太差,就像當年的張鐵生一樣交了白卷……雖然他們搞陰謀的本領很強,但關於政治文明、自由、民主、憲政的學識水平太低。胡錦濤想做我的學生,他還不夠格呢……」

這時,「取保候審」的手續辦完,南寧、桂林和全州國保的警察就催我走。說:「走啦走啦!出去以後有的是時間,你再來跟文所長慢慢扯板筋(桂林方言,「扯板筋」是侃大山閒聊的意思)吧!」

我被釋放那天,全州國保的鄭警官、王警官,很熱情地幫著我提拿被服行李,並開車把我送到家門口。

還沒有進屋,妻子就準備了洗好的衣服叫我換上,並讓弟弟把我拉去理髮,說「剪得越短越好」。

我本來想把自己從看守所釋放出來時「頭髮長長,鬍子也長長」的照片拍攝下來,留個紀念。但想到妻子這些日子擔驚受怕受煎熬,就依了她。

理完發回來,妻子再在家門口燒上一盆大火,要我從火苗上跨過,說是燒去晦氣云云。我只好依著她。但弄得我哭笑不得……

十二、取保候審後的一些情況

1、妻子的執著抗爭

我被拘押在看守所中,由於音訊隔絕,妻子不知道我在裡面的生活情況。很是著急上火。後來小妹告訴我說,「在那些日子裡,二嫂整天以淚洗面,吃不下,睡不好。走起路來,像一片樹葉一樣輕飄飄的。看到她很可憐,看了都想哭……」

儘管這樣,她卻硬撐著,上班下班,裡裡外外,買菜做飯,招待看望和幫忙的親友。還想方設法找親友托關係,期待減輕對我的折磨。然後又請家兄上北京,通過我在北京的朋友的介紹,去協商聘請律師。

家兄去北京,去到浦志強律師事物所,聘請了滕彪大律師,並諮詢了一些問題。他們讓家兄象徵性交納了一筆費用(6000塊錢)後,說打算為我啟動法律援助基金為我辯護,並號召從業律師為我捐款……妻子也表示,哪怕賣掉原來的那套舊房,也要在法律上討個說法。在此,我要向浦志強律師事物所表示由衷的感謝。

在聘請律師的手續還沒有完成時,我就被「取保候審」釋放出來了。

在我被拘押期間,全州的國保警察看到我妻子心急火燎、六神無主的樣子,就笑著對她說:「你急什麼,他在裡面的心態好得很,瀟灑得很哩!我們七八張嘴,都不是他的對手……」

2、朋友們的熱心幫助

由於在我被拘押期間,妻子上下活動,托熟人找關係,預交律師費,家兄的往來機票車費等,花掉了我手頭上的僅有的一點積蓄。

作為一名將電腦當筆用的寫作者,我原來使用的電腦,又被桂林警方扣押著,頗感不便。而想購置一台新電腦,卻因為當時正陷入經濟上的困窘局面,頗感吃力。故在那段時間裏,我只好偶爾去網吧上網,看看國內外的時事新聞。朋友們看到我冒泡了,很高興,紛紛過來詢問。我就把當時的困窘情形跟幾個要好的朋友說了說。

不料,卻在朋友或讀者之中傳開了。不少朋友很為我沒寫作工具耽心。有好幾位我還不認識的讀者,想趕過來,幫我解決電腦問題。當時正遇上湘桂兩省的大雪災,交通梗阻。且在我獲知這些朋友並不寬裕後,乃一一婉言謝絕了他們的好意。

畢竟常去網吧上網頗感不便。於是就想將那台購置於1998年的、已經閒置下來好幾年了的舊電腦裝上,將就著用。我頗費精力和時間弄好後,雖然勉強可以用了。但畢竟配置太陳舊了,無法運行目前的主流軟件。經常被卡住或死機,很影響工作效率。因電腦使用不暢,心中很冒火,於是屢次向桂林警方討要電腦……

過了一個多月,山西侯馬的張輝先生從朋友的渠道獲知我的情況後,聲言他手上有一台閒置著的電腦,配置還行,要給我寄過來。要我告訴他地址後。過了不久,他就寄來了CPU、主板、硬盤、內存這四大件。我買回機箱電源光驅等裝上,性能上還過得去。目前使用的這台電腦,就是張輝先生寄來的。

3、屢向警方索要電腦不果

在我承諾「封筆」後幾天,就被「取保候審」釋放了出來。起初我想,既然當局不許我寫作,我就利用這種空閒,多看點書,好好地給自己充充電。以便在國內政治環境較為寬鬆的時候,用自己的知識和智慧,為推進中國民主、文明、進步奉獻一份綿力。

但桂林警方卻一再警告和敲打我說:「眼下幾年,我勸你不要存在這種想法啦!現在國家的政治形勢異常嚴峻,你再在海外發表文章,隨時都有可能被抓進去的!到那時,就算神仙下凡,也救不了你啦!」

我回答他們說:「你們不是早就答應把電腦還給我嘛!至今,已經過去好幾個月了,還是不見任何動靜。既然你們說話不算數,那我對你們的承諾也不算數了。我打算在必要的時候,寫作點東西,拿點稿酬購置一台新電腦。我雖然不願去坐牢,但我也不怕坐牢的。那台電腦如果被你們扣押幾年,就沒有使用價值了。我很珍惜保存在裡面的文稿和收集下來的大量文獻資料。你們千萬要保存好了。萬一毀損掉,我會向你們提出上百萬的索賠的。因為那是我十多年心血的結晶……」

他說:「資料安全你就放心好了。你買電腦不容易,把電腦還給你的手續,我正在辦嘛!需要上級的批准的。電腦是作案工具。哪能像你想像的那麼簡單,想拿回來就拿回來的。」

當我聽到「是作案工具」的說法後,就責問他:「作案工具!作你個大頭鬼!你說我作了什麼案?我是殺了人?還是放了火?是強姦了?還是搶劫了?」……

經過多次索要電腦未果之後,我的心也就漸漸地淡了。反正跟他們交往,他們是能騙則騙,能拖就拖,而沒有誠實的時候。自這以後,我就懶得搭理他們了。除非被迫叫去「喝茶」。

4、「喝茶」

我被取保候審釋放出來後,警方要我斷絕與海外朋友的一切通訊聯繫。我說:「我從來不管對方的政治立場如何,朋友就是朋友的。人活在這個世界上,就會有他的社會關係,就會有他的社交圈。要我斷絕朋友之間的交往與友誼,等於把人置於真空中,這不是精神謀殺嘛?我不能答應……」

前段時間,我跟朋友們在網上相聚,於是就寫作了一些幽默小品,來會會朋友們。不料立即引起了警方的警覺。那位廣西公安廳的頭頭,帶著桂林的幾名國保警察,特地趕來全州,把我叫去談心和「喝茶」了兩天。一再警告我,不得寫作那種文字了……

我辯解說:「那種文字,其實算不上文章的。只是一些幾百字的幽默小品,或民間段子。是以此來跟朋友們開開心罷了……一個養著400多萬黨衛軍的政權,卻如此害怕一個文弱書生的一支禿筆。你們也搞得太誇張了吧!」

他說:「你有很多讀者和粉絲。鬧不好,上級要我們抓你,我們只好把你抓起來。你還是收斂一些的好……」

我說:「我只是想說心中的大實話而已,只是言說一些基本常識罷了,讀者粉絲有多少,我沒有注意。不像你說得那麼玄吧……」

「談心」結束後,桂林警方提出要查看我網上通訊的情況。我當時認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公開透明的,我甚至可以把自己鳥鳥撈給他們看。

他們來到我家後,我也沒有往深處思考,就打開了兩個網絡通訊工具。於是他們趁機拷貝走了我的「QQ好友」和「Skype好友」的名單。

抄去好友名單之後,我才醒悟和懊悔不迭。我感到桂林警方這種做法太不地道,像騙子和小偷一樣,嚴重侵犯了我個人隱私,也侮辱了我的人格,使我感到很對不起朋友們。這讓我在朋友們面前感到無地自容!

拷去名單之後,有好幾天,我一直深深陷入這種痛苦和懊悔的折磨之中。過了一個多月,朋友們表示理解後,我才從這種懊悔的折磨中跳出來。特請朋友們多多原諒!

5、妻子的感悟

妻子原來對於我從事的這種嘔心瀝血思考和寫作,由於忙碌於工作,她不關心,也感到不解,甚至反感。有時,在我沉湎於閱讀、思考或寫作、而忘了顧及家務事的時候,她很是埋怨或發火。

自我經歷了當局拘押事件之後,妻子對我從事的事情的瞭解,就多得多了。因而就多了一份體貼和關心。不再像過去那樣,時不時受到她的指責。這對於我集中精力解決一些學術理論問題,大有幫助。也使家庭生活過得和諧了。這確實對於構建和諧社會大有裨補。因為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所以我要好好感謝當局對我的刑事拘留。

妻子原來自以為,精明強幹的女人,會處理好一切。但在我刑事拘留過程中,她遇上很多事情,卻沒有人幫她拿主張。她感到很無助,精神上也沒有個依托。在那段時間裏,國內外的電話安慰和鼓勵,才使她有信心勇敢面對。

我出獄後,她才深有感觸地對我說:看來男人墩在家裏,就是家裏的頂樑柱。過去沒有這種感覺,自你不在家時,又遇上那麼多事情,我才認識到這一切……

我則玩笑著說:古話不是說了嘛?女人再強幹,屙尿也是上不得牆壁的嘛……

6、原諒朋友的過錯

我被釋放出來後,對於蔣平榮利用我對他的信任和友誼,打電話給我,而不告訴我實情。我對此心中耿耿,確實很不舒服。感到他為了警方,而出賣自己的朋友。做得太不地道了。只要他告訴我是誰在找我,就算被捕,我也絕不會責怪他。

因為這種心理芥蒂,有一次,他遇見我,很熱情地想跟我聊聊天,我說:「我不認識你!」就走開了。

過了兩個多月,有一次,他很誠懇地把我叫住跟我說:「當時遇到那種凶煞煞的情形,我沒有經驗,被嚇著了。」並請求我原諒他。還說:「那天聽了你說『不認識』我之後,我當時就傷心得哭了……

我想了想,也是啊!他也是一個受害者哩!他被警方利用,而失去了十多年的朋友的信任和友誼。

我就溫言安慰他說:「過去的事情就算過去吧。你能剖開心懷,我們還是過去的一樣的朋友。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7、去北門派出所「興師問罪」

我被釋放出來不久,感到北門派出所對我抄家的事情,完全是「葫蘆官亂判葫蘆案」。加上電腦被他們扣押了去,而沒有電腦使用,我心裏很不舒服。有一天,就去找到其指導員閻展明,跟他說:

「你們這樣搞,是執法犯法,是違法亂紀。我可以不看權勢看私誼的。你們必須就你們執法犯法、違法亂紀向我賠禮道歉。我給你們一段時間,讓你們好好考慮考慮。我等著你們,根據你們的誠意,我再決定採取下一步行動。」

閻展明狡辯說:「我聽上級的安排,沒有錯,道歉是不可能的。」

我說:「好啊!你的上級利用你們,而你卻像個傻卵一樣。上級在我面前做好人,想方設法把我釋放出來。而你們倒好,盡去做惡人。搞得卵火燙了。我會上檢察院控告你們。我啟動的訴訟案件,一般會受到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到時候,你的上級只好捨車保帥,而把你拋棄掉。你信不信?你不妥善處理這件事情,我完全可以送你進去關幾年。要不要我試試看?對我公開賠禮道歉了,我可以放過你們。」

閻展明聽到我這樣說後,只是默不作聲。

我看他三錘子也砸不出個悶屁來了,我就甩過一句話:「這段時間我可以等著,不要搞得我卵火燙了。到時候你就沒有好果子吃!」然後就離開了那裏。

隔了大約一個多小時,我就接到桂林國保的李(趙)警官的電話:「看在我的面子上,你不要搞大啦!搞得我為難。當然,被關押了一個月,心裏有氣,可以理解。我現在以弟兄的名義拜託你,就不要搞大了!好不好?過段時間,我想辦法把電腦還給你……」

我告訴他,「我不過要求北門派出所講句人話而已。只要他們說句人話,我才不想耗費時間和精力去搞大的……」

十三、後記

1、一個月的審問,所涉及的範圍很廣泛,對話過程也很冗長。在這裡,我只能憑事後回憶,摘取一些較為有趣的對話。因而這篇文字,只是審問對話的一小部份。全部記錄下來,會記不勝記的。

2、今天的這個記錄,因為在時間上已過去了五個多月,難免遺忘一些具體細節。也有可能打亂了對答過程的前後秩序。也因為當時的舌戰辯駁,較為口語化。而將這些口語化的東西轉化為文字,就需要在表述上略略變化一下,才利於讀者的閱讀。

3、審問我的警官一直宣稱,他們沒有把我當罪犯來看待,而是充分尊重了我的人格,且一再聲言我在人格上跟他們是平等的。於是,在我取保候審釋放之前,就跟他們索要審問過程的音像資料:「以往記者朋友採訪我,會把音像文字資料給我一份。也希望你們複製一份,給我留個紀念。」

審問我的警官馬上說:「你要搞清楚耶!這是在審問你,不是接受記者採訪的。」

我於是揶揄他們說,「你們不是老是說,我們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嘛。怎麼這時候又不平等了。橫豎都是你們有理!因為你們手上有權?」

因此,如果以後弄到這些音像資料,我可以把與實際情形有出入的地方修正過來。以對自己的歷史負責。

4、這篇記錄稿,目前還不能發表。只是傳給關心我的朋友們瞭解一下。因為當局對我取保候審釋放出來的條件是,要我在取保候審期間,必須「封筆」。即「不發表抨擊時弊的文章」云云。

我雖然知道這種封筆,是非法剝奪一個公民的言論自由,而沒有任何法理依據。但我想,既然答應了,就不該違背自己的承諾。既然承諾了,不管對誰,都應該一樣。

也因為桂林警方要昧著良心聽命於上級,才能保住飯碗,也有他們的難言苦衷。我跟他們前世無仇,今生無怨。我不想因為這篇文字,使他們感到為難,或砸了他們的飯碗,或得罪當地的有關人員。

5、對我構陷迫害的最根本原因,我一直在思考和猜測。我想,郭國汀先生的那篇《我為荊楚抗辯》的文章,與我內心所思所想和所見略同。點出了《透過郭飛雄事件看胡錦濤真面目》一文,是我被構陷迫害的要害之處。

也因為桂林警方對我的審問過程中,提到的「攻擊黨和國家領導人」的頻率頗高,卻不指出那篇文章的名字。我估計,這是北京給他們定下的調調,以免為那篇文章做免費廣告。

郭國汀先生心明如鏡,真吾知己也。

6、2007年64前夕,中國人權論壇發起的為六四烈士家屬及傷殘者捐款的活動,以公開表達我們的一點心意,以給這些人送去一點人道安慰……大伙委託我開設賬戶接受捐款,由朋友們監督稽核。

在六四前夕,警方凍結了該賬戶。這次對我抄家和刑事拘留時,警方乾脆抄走了那些存折。取保候審釋放出來後,我多次跟他們索要,以便對這次捐款活動有一個瞭解,向朋友們作個交待。但他們一直迴避,或聲言不便歸還。

為此,我辜負了大家對我的信任,感到自責和難過。

寫於民國97年6月10日~18日 @

(全文完)(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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