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民運
中共現在給王炳章加上"暴力"﹑"恐怖"等罪名﹐別忘了﹐最主張暴力恐怖﹑而且行使暴力恐怖的就是中共自己。而且如果它真正反對所謂暴力恐怖的話﹐那麼對主張和平﹑理性的楊建利為何逮捕了超過半年仍然不放﹐也沒有對外正式宣佈他的罪名﹖可見中共要加什麼罪名完全根據實際需要﹐同和平或者暴力並沒有必然的聯繫。
中國政府不是一個代議制政府。在這一前提之下,它根本不具備徵稅的合法性。因此,政府對劉曉慶的“征服”就不是“顯示出政府對貧富懸殊問題的重視”,而是顯示出政府對自己和劉曉慶之間貧富懸殊問題的重視。同樣,劉曉慶根本不是偷“大家”的錢,因爲沒有任何法律理性使人們確信,這錢在此之前的“國有”狀態就等於是“大家”的,或者被“政府”收上去了以後能服務於“大家”的利益。
現在,當局對法輪功的大規模鎮壓,取得了事態平息的表面效果,但是以法輪功的國際化程度和信徒們捍衛信仰的堅韌頑強而言,官方的打壓政策實際上已經失敗。正如當局鎮壓八九運動的效應一樣,暫時的表面勝利導致的是長遠的實質失敗——政權道義合法性的瓦解。
紀念王若望先生逝世一週年
這是香港的自由保衛戰。但我希望,香港市民應該意識到你們不僅僅在保衛香港,也在保衛整個漢語世界僅存的自由空間。在這種意義上,守住香港就不僅僅是守住良知,也是守住希望,守住低線——羅湖以遠是中國自由最後的底線,因此“政治文明”延伸過沙頭角意味著自由在中國的全面淪陷。這是一場民族自衛,幾無退路。香港處於危機之中,因此我們呼籲,香港市民必須堅持到底,而整個國際社會必...
一個象中共這樣的專制極權政府,是可以把物質文明的發展與人權進步,完全割裂開來,甚至將兩者對立起來的。用中共自己的術語來講,這就叫做"兩手硬"。中國一邊簽署國際人權公約,並作出與國際社會進行人權對話的樣子,一邊卻以加強專政力度的方法把各種異己力量消滅在萌芽中。這的確讓人擔憂,但是更讓人擔憂的是國際社會和中國正在進行的一場人權"拔河":……
民間只有堅持非暴力抗爭,具有不怕威脅和保持尊嚴的品質,具有敢講真話和不低三下四的勇氣,在每一起人權迫害案件發生時向迫害者說“不”,才能讓獨裁者們懂得:不公正秩序、專橫權力和暴力加謊言並不能永遠暢通無阻。才能對當局造成一種壓力,才有可能讓獨裁者們有所畏懼和收斂,並作出某種讓步。沒有來自民間的足夠壓力,單方面地期待獨裁者的良心發現和主動放棄專橫權力,無異於癡人說...
我們建議,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上訴審理的過程中,除了嚴格遵循法律,充分保證法律被審判者的權利以外,還應該針對此案的特殊情況,採取以下三點措施:1、 由我們作為獨立民間人士,為阿安紮西和洛讓鄧珠二人聘請四川省以外的獨立律師為二人進行辯護;2、 允許國內外媒體充分採訪案件的上訴審理過程,以及參與審理的有關部門和人員;3、 邀請海外藏人的代表現場觀察上訴...
死刑並不能解決犯罪問題,這是許多專家學者經過分析論證的共識。就以中國的實際情況看,也正好說明瞭這一點。中國常常以犯罪猖獗犯罪率高為理由,從重從快大量判刑乃至殺人,但是不僅沒有解決犯罪問題,我們時時從官方的驚呼中聽到的,是犯罪再度猖獗犯罪率又上升了。大量處死殺人所能說明的,只是中國執政者缺乏對生命的珍惜。
這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才是非法的。國務院是行政機關,沒有立法權。行政法規的制定應是委任立法。委任立法的根據是立法機關通過的法律。立法機關至今尚未制定《結社法》,而國務院頒布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管理”的法律根據何在?從立法程序來說,國務院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是越權立法,因而是非法之法。
最近四川以爆炸罪硬判阿安扎西活佛死刑﹐引起海內外的強烈反應﹔以及北京師範大學學生劉荻(不銹鋼老鼠)因為網上的言論而被逮捕﹐都是中共在十六大後加強鎮壓的訊號。現在中共提高公安部長的級別﹐由政治局委員出任﹐而且是找了人權記錄方面劣跡斑斑的人出任公安部長﹐甚至等不及明年春天人大的召開而提前上路﹐顯然是他們的危機意識加深﹐準備大殺一場了。
以阿昂紮西為首的犯罪團伙,是達賴集團安插在我州康南地區,伺機搞分裂破壞活動的一個秘密地下組織,該團伙成員深受達賴集團思想的熏染,受達賴集團的指使,為達賴集團賣命。從1998年以來,該團伙通過精心策劃,製造了7期恐怖爆炸活動,極大地損害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阿昂紮西本人也從一個地痞流氓搖身一變成為達賴指認的“活佛”,……
對於生活在國家恐怖主義之下的人來說,當用手投票的權利被剝奪之後,當和平地表達異見屢屢遭到迫害、甚至連基本生存空間都充滿恐怖之時,逃向自由的用腳投票就是另一種方式的反抗和不服從,也要冒極大的風險,有勇氣者方能踐行。逃往這一行動本身,除了逃亡過程的風險之外,起碼還表示:人是追求自由的存在,沒有任何理由忍受強權所造成的恐怖秩序,特別是由權力濫用所帶來的恐怖,尤其令...
當西藏活佛阿安紮西那令人懷疑的“罪案”發生後,王力雄再一次表現了他真正的知識份子本色:拒絕沈默,拒絕冷漠無爲,而是從人道、良知和法律原則出發,以一個正直公民監督權力的責任感,以他對西藏人民的深厚情義,竭盡全力揭露真相,暴露中共當局的違法行爲。最近,他在海內外發動了一場廣泛的輿論干預活動,要求中國政府遵守法律,給西藏人一個開放、公正的判決。
魏京生在對談中表示,台灣錢一直湧向大陸,商人不考慮台灣的生存,而且還拿中國的護照,政治家也有人拿中國的錢在搞政治,所以要問清楚他們是不是放棄台灣主權地位。他還強調,兩岸談判的前題是要「對等」,就是中國要承認台灣的主權,否則沒辦法談直航問題。 阮銘則指出,三通不能傷害國家主權,台灣與中國的航線就是國際航線,如果是國內航線,那就不用談了。他還認為,如果同時擁有台...
當今中國社會的犯罪問題原因極其複雜,一味依賴嚴刑峻法,並未達到防止犯罪的效果。之所以廣受批評仍然不改,中國政府的真正目的,是利用死刑制度做武器,鼓勵公開的暴力,大量剝奪人民的生命權,來緩和國內的尖銳矛盾,並顯示專制政權的凜凜威風。正如國際特赦組織所譴責的:“顯示對人權的極大蔑視。”
反對恐怖主義終於成爲世界範圍內的一種普遍觀念和全球政策,中國在短暫的權衡之後也被迫放棄了文革式的對抗立場。現在,在包括中國在內的反恐全球合唱中,在1441年號聯合國文件所象徵的新時代序幕在西亞正式拉開之際——世界是否還記得,中國人卻生活在一種和恐怖主義性質大同小異的恐懼之中?半個世紀以前,羅斯福總統宣佈“免除恐懼的自由”是人類應該享有的“四大自由”之一,但今...
劉京生今年四十八歲,是前北京二十七路公共汽車司機,一九七九年因在北京西單民主牆運動中參與民間刊物《探索》的出版,倡導民主自由,與魏京生等先後被捕,雖然當時他沒有被判刑,但被公共汽車公司調任售票員。劉京生在一九八九年的六四鎮壓以後,曾寫文章為六四死難者鳴冤,並參與組建中國自由民主黨和中華進步同盟,於一九九二年再次被捕,並被判處十五年徒刑,目前仍在服刑。
作為一個妻子和母親,我的擔憂可能會讓我不同意他去中國。但作為一個生在中國長在中國的人,我堅決地支持他認定是正確的選擇。他的行動不是為了與法律對抗,而是為了爭回他所失去的應有的權利。在這一點上,建利所崇拜的甘地說的再清楚不過:“人的不服從是一個公民與生具有的權利。他寧死不會放棄。”
多少人無聲無息地死去了,國家卻仍在昂首闊步或顯得昂首闊步。敏感的心靈會對這一切感到毛骨悚然——當整個民族都麻木了之後,幸存的恐懼感將更加強烈。同樣是一個人與人組成的社會,爲什么們我們卻生活在一個普遍性的恐怖陰影之中,而這種恐怖僅僅來自這個社會裏同樣的人的敵意?最後,一些人依靠管制和恐怖帶來的利潤生活,而這種“生活習慣”構成了中國穩定的經濟學秘密。
在“一切為了十六大”的口號下,黨權是怎樣肆無忌憚地濫用,而本來就無權的人民又是怎樣被隨意侵犯,甚至就是生活在沒有“緊急狀態法令”的緊急狀態之中。這種充滿恐懼的緊急狀態,隱藏在主流媒體的一片歌功頌德中,是由確保十六大順利召開的各種公開的和不公開的禁令製造出來的。由於要確保黨權分配時期的社會穩定,中共高層的草木皆兵式的恐懼,再次凸現了黨權與民權之間的尖銳對立
中國流動人口這些合法公民與那些非法偷渡到民主國家的移民相比,他們所受到的歧視虐待不公遠為嚴重。要根除這種制度性的人權歧視和侵害,中國政府應該改變城鄉資源分配不均,對農村較公平地投放資源和建設基本設施,並且取消城鄉身分、出生的戶籍制度,在目前的情況下應該設立機制使政府部門對管制下的所有人必須承擔責任。
可以說,解決六四問題,將使中國的社會轉型超越20多年的跛足改革而進入新時代。基於此,我們支援六四難屬群體的正義訴求,並呼籲海內外的良知者伸出你們的聲援之手。
如果貴黨不是在口頭上,而是在實際上承認民主、人權是現代文明人類追求的普世價值;如果貴黨不是在口頭上而是在實際上承認民主、人權是中國實現現代化的必由之路,那麽,我們作爲中國公民就有理由期待貴黨新一屆中央委員會,拿出對國家、民族長遠利益負責的膽識和魄力,果斷地結束一黨專制的陳舊體制,以此推動並著手政治、經濟、社會等各個領域的全方位改革。
從楊建利到唐元雋的行爲方式,人們似乎隱約見到:從在國內流亡到逃亡海外,再由海外闖關回國,這或許就是今天中國民主運動的發展模式。這種流動的迴圈,正在爲下一個民運高潮的出現,積聚著新的能量。
戶籍制度是歧視性的還是一視同仁的,這才是制度問題。把歧視性改為非歧視性,這才叫改革。至於允許什麼人能夠得到什麼戶口,那是細節上的鬆動,不配叫制度上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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